湖北蕲春农村拆迁补偿,蕲春县青苗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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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男律师

李若男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自2015年从事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处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自参加工作以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底线意识,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以良好的实务技能,严谨的工作风格,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湖北蕲春农村拆迁补偿,蕲春县青苗征收补偿标准

一、蕲春县青苗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坟墓补偿标准: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平方米,其它24元平方米。

二、蕲春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一)坟墓补偿标准:

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

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

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平方米,其它24元平方米。

三、蕲春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

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综合地类每年2500元/亩包干。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定义

指因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按照使用土地合同向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支付的费用。

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二、临时用地青、鱼苗补偿费标准

(一)蔬菜类:

1500元/亩。

(二)粮、棉、油类:

1000元/亩。

(三)果树及其它类:

3-6年果树80元/棵,7年果树以上30元/棵,新植果树20元/棵,杂灌木丛400元/亩。

(四)树木类:

1、常绿树:

直径3cm以下25元/棵,直径3-5cm

60元/棵,直径6-8cm80元/棵,直径9-12cm120元/棵,直径13-16cm160元/棵,直径17cm以上180元/棵。

2、落叶树:

直径5cm以下20元/棵,直径5-8cm35元/棵,直径9-12cm55元/棵,直径13-16cm75元/棵,直径17cm以上80元/棵。

3、上述树木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为准,5cm以下常绿树1600元/亩,落叶树

1400元/亩;对自然生长直径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补偿;对特殊树种按当年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30%补偿。

(五)苗圃和花卉类: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武价房[2005]11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六)养殖水面:

1、精养鱼池:

2000元/亩;

2、一般鱼池:

1500元/亩;

3、自然湖面:

300元/亩;

4、苗种池:

2500元/亩。

三、蕲春征收土地其它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一)坟墓补偿标准:

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

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

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平方米,其它24元/平方米。

(五)其它有关设施补偿标准按武价房[2005]11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武价房[2005]11号文件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四、房屋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区房产管理局评估价执行。

五、线路阀室永久性用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05]11号,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占或邻近耕地前3

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补偿,其它土地补偿费按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被占或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参照临时用地标准执行。

永久性用地年产值标准、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及统征包干不可预见费、勘丈费、水利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武汉市西气东输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统征包干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东西湖段)临时用地补偿费、青鱼苗及有关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业主单位付给沿线办事处(园区),沿线办事处(园区)负责组织落实到有关权利人。

(二)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东西湖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地类以经各方认可并经区国土资源(规划)局确认的土地勘测定界结果为补偿依据。

青(鱼)苗种类、数量和地面附着物、房屋等建构筑物以经各方认可的调查结果为补偿依据,补偿到位后,办事处(园区)

负责在项目实施前抽干渔池。

调查范围外发生的补偿费用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根据本文规定的标准据实对有关权利人进行补偿。

(三)涉及修建阀室永久性用地补偿费用由区国土资源(规划)局直接拨付给沿线办事处(园区),沿线办事处(园区)按省、市规定支付给有关权利人。

(四)沿线办事处(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安置好沿线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确保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蕲春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漕河镇(包括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

补偿标准:

耕地:

39200元/亩;

菜地:

43120元/亩;

果园:

43120元/亩;

茶园:

43120元/亩;

精养鱼池:

43120元/亩;

林地:

27440元/亩;

未利用地:

19600元/亩。

(二)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赤东镇(包括蕲春经济开发区)、蕲州镇、八里湖办事处、横车镇、刘河镇、管窑镇、彭思镇、株林镇。

补偿标准:

耕地:

33600元/亩;

菜地:

36960元/亩;

果园:

36960元/亩;

茶园:

36960元/亩;

精养鱼池:

36960元/亩;

林地:

23520元/亩;

未利用地:

16800元/亩。

(三)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狮子镇、青石镇、张塝镇、向桥乡、檀林镇、大同镇。

补偿标准:

耕地:

29400元/亩;

菜地:

32340元/亩;

果园:

32340元/亩;

茶园:

32340元/亩;

精养鱼池:

32340元/亩;

林地:

20580元/亩;

未利用地:

14700元/亩。

一、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在征收使用民众土地后对民众进行的补偿行为,根据土地的利用类型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

蓟春县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将土地分为三类,根据利用类型的不同进行一万到五万元不等的补偿。

五、2023年蕲春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一)坟墓补偿标准:

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

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

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平方米,其它24元平方米。

六、我想问一下关于蕲春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定义

指因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按照使用土地合同向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支付的费用。

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二、蕲春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

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综合地类每年2500元/亩包干。

三、临时用地青、鱼苗补偿费标准

(一)蔬菜类:

1500元/亩。

(二)粮、棉、油类:

1000元/亩。

(三)果树及其它类:

3-6年果树80元/棵,7年果树以上30元/棵,新植果树20元/棵,杂灌木丛400元/亩。

(四)树木类:

1、常绿树:

直径3cm以下25元/棵,直径3-5cm

60元/棵,直径6-8cm80元/棵,直径9-12cm120元/棵,直径13-16cm160元/棵,直径17cm以上180元/棵。

2、落叶树:

直径5cm以下20元/棵,直径5-8cm35元/棵,直径9-12cm55元/棵,直径13-16cm75元/棵,直径17cm以上80元/棵。

3、上述树木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为准,5cm以下常绿树1600元/亩,落叶树

1400元/亩;

对自然生长直径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补偿;

对特殊树种按当年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30%补偿。

(五)苗圃和花卉类: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武价房[2005]11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六)养殖水面:

1、精养鱼池:

2000元/亩;

2、一般鱼池:

1500元/亩;

3、自然湖面:

300元/亩;

4、苗种池:

2500元/亩。

四、蕲春征收土地其它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一)坟墓补偿标准:

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

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

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平方米,其它24元/平方米。

(五)其它有关设施补偿标准按武价房[2005]11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武价房[2005]11号文件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五、房屋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区房产管理局评估价执行。

六、线路阀室永久性用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05]11号,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占或邻近耕地前3

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补偿,其它土地补偿费按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

安置补助费按被占或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参照临时用地标准执行。

永久性用地年产值标准、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及统征包干不可预见费、勘丈费、水利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武汉市西气东输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统征包干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办理。

七、有关要求

(一)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东西湖段)临时用地补偿费、青鱼苗及有关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业主单位付给沿线办事处(园区),沿线办事处(园区)负责组织落实到有关权利人。

(二)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东西湖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地类以经各方认可并经区国土资源(规划)局确认的土地勘测定界结果为补偿依据。

青(鱼)苗种类、数量和地面附着物、房屋等建构筑物以经各方认可的调查结果为补偿依据,补偿到位后,办事处(园区)

负责在项目实施前抽干渔池。

调查范围外发生的补偿费用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根据本文规定的标准据实对有关权利人进行补偿。

(三)涉及修建阀室永久性用地补偿费用由区国土资源(规划)局直接拨付给沿线办事处(园区),沿线办事处(园区)按省、市规定支付给有关权利人。

(四)沿线办事处(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安置好沿线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确保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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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湖北蕲春农村拆迁补偿,2023年蕲春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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