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拆迁户档案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这些信息是识别拆迁户身份的基础,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2. 身份证号码:作为公民唯一的身份标识,身份证号码在拆迁档案中至关重要,用于确认拆迁户的身份和权益。
3. 户籍地址与现居住地址:记录拆迁户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有助于了解拆迁户的居住情况和拆迁影响范围。
二、房屋与土地信息
1. 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拆迁户对房屋和土地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
2. 房屋结构、面积与用途:详细记录房屋的结构类型(如砖混、框架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及房屋用途(如住宅、商铺等),为拆迁补偿提供依据。
3. 土地性质与面积:说明土地的性质(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面积,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情况,确保拆迁补偿的合理性。
三、拆迁补偿与安置信息
1. 补偿协议:记录拆迁户与拆迁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如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金额、安置房位置与面积等。
2. 补偿款发放记录:详细记录补偿款的发放时间、金额和方式,确保拆迁户及时、足额收到补偿款。
3. 安置房分配与入住情况:如涉及产权调换,需记录安置房的分配情况、入住时间和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四、其他相关信息
1. 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与户主关系等,有助于了解拆迁户的家庭结构和人口情况。
2. 特殊情况说明:如拆迁户存在低保、残疾等特殊情况,需在档案中注明,以便在拆迁补偿和安置中给予适当照顾。
拆迁补偿信息并非全部可以公开,而是需根据信息的性质和内容来决定是否公开。
一、可公开的拆迁补偿信息
1. 拆迁补偿方案:包括拆迁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奖励办法等,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权益,且不涉及个人隐私,应主动公开。
2. 补偿费用发放使用情况:如拆迁补偿资金的总额、每户的补偿金额范围(不含个人具体信息)、补偿资金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也应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3. 其他非敏感信息:如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等,这些信息是征地拆迁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也应依法公开。
二、不可公开或需谨慎公开的拆迁补偿信息
1. 具体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包含被拆迁人的个人隐私(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息等),通常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2. 涉及个人隐私的明细:如个人拆迁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在未经脱敏处理或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公开。
三、公开方式与程序
1. 主动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公告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可公开的拆迁补偿信息。
2. 依申请公开:若被拆迁人或利害关系人需要获取具体的拆迁补偿信息,可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对于可公开的信息应按要求提供;对于不能公开的信息,应说明理由。
特殊情况处理: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前提下,具体的补偿协议或明细可以公开。同时,在特殊情况下,如不涉及个人隐私且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时,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流程,相关信息也可选择公开。
要查询拆迁户的相关信息,主要途径是通过查询拆迁公告。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法律依据:
1)查询拆迁公告的发布1. 发布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这意味着拆迁公告的发布主体通常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2. 公告内容: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拆迁公告中通常会包含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单位以及被拆迁人的权利与义务等重要信息。
3. 发布渠道:拆迁公告一般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这是官方发布拆迁信息的主要渠道,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2)拆迁公告的法律效力1. 产生法律后果:拆迁公告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自公告确定的拆迁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各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分别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丧失,并同时交付给拆迁人享有。
2. 限制权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
3. 权利与义务:被拆迁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享有要求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而拆迁人则负有相应的义务。
3)查询拆迁户的具体信息1. 依据公告查询:通过查询拆迁公告,可以了解到拆迁范围、拆迁单位等信息。进而可以推断出哪些房屋或土地被纳入拆迁范围,从而确定拆迁户。
2. 咨询相关部门:如果对拆迁公告的内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详细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
查询拆迁户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查询拆迁公告。拆迁公告的发布主体、内容、渠道以及法律效力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过仔细研读拆迁公告并咨询相关部门,可以获取到关于拆迁户的详细信息。
要查询已拆迁的房户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一、政府部门及官方渠道
1. 当地房屋征收部门: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掌握最准确的拆迁信息。可拨打公开电话或直接前往办公地点咨询,提供房屋地址以了解拆迁详情。
2.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对拆迁范围和后续建设有重要指导意义。可前往办公场所申请查询规划图纸和文件,或通过官方网站查找公示信息。
3. 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登录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拆迁公告专栏查询;或关注相关部门的新媒体账号,及时获取拆迁动态和政策解读。
二、直接与拆迁相关方联系
1. 拆迁办公室或实施单位:前往当地拆迁办公室或联系拆迁实施单位,咨询并查询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房户信息。
2. 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条件允许时,直接向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咨询,获取最直接、最准确的拆迁计划和补偿标准等信息。
三、其他查询途径
1. 城市建设档案馆:集中收集、保管城市建设档案资料,包括拆迁房屋的历史文件和记录。可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注明查询内容、用途,并提交身份证件进行查询。
2. 申请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包括拆迁公告、实施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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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可以申请公开所有拆迁户补偿信息吗,如何查询拆迁户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