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细致、诚信、专业、专注、责任”的原则,致力于维护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司法在社会公平中的保障作用。团队在多年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一套严谨、高效的案件调查取证、复议、诉讼、谈判维权体系。代理案件覆盖全国三十多个省份,数量累计达1500件以上,凭借着专业的法律能力,诉讼策略和团队的集体智慧,为无数维权人解决了征收、拆迁等民商事纠纷中疑难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名单详情见下方:
、2021年首批拆迁村名单徐州市:2021年徐州市首批拆迁村名单公布,2021年徐州市区计划实施新征收项目83个、约965.19万_;市区前期推进27个项目、约439.85万_,具体拆迁征收名单:
(1)、2021徐州鼓楼区首批拆迁村名单:苏宁东地块(马洪路)、金马通道工程周边、徐运新河东路周边、徐丰路快速化改造周边、天齐路宕口周边、平山路宕口周边、中山北路宕口周边、沈场立交周边、琵琶路周边、乐城路周边、轨道5号线一期周边、九里山项目(杨山村)、大新庄(集体部分)、民航修造厂周边、西三环C地块、瓦房村及周边、三角线周边、皮件厂东地块;
(2)、2021徐州云龙区首批拆迁村名单:北刘(程庄村)、轨道交通6号线(惠民家园站-新城区客运站区间)、香山路改造周边、云龙小学配套道路周边、塘坊加油站南侧地块、迎宾高架地块(沟北头)、轨道交通4号线及5号线一期周边、茶庵(南刘村)、潘塘中学宿舍、赵武村、郭店村、六堡村、张屯工业园周边地块、中医院新院东地块(沟棠路)、新生里棚户区、中天集团宿舍、崔庄、西店子上店子村、东兴物资市场等;
(3)、2021徐州泉山区首批拆迁村名单:锦绣中学北侧地块(中意路)、复兴路南延二期、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周边、奎河干河整治项目两侧(苏堤路至建国路段)、自力社区工人村、翟山村、十里村、教育学院东侧地块、中心商圈北地块项目二期、原新一佳北地块、海郑里地块等;
(4)、202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批拆迁村名单:206过道南延周边、金马通道工程周边、金港路东延周边、和平路东延周边、和平路东延博汇东路至206国道南延周边、西气东输迁建点周边、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周边,大王庄村、前王村、前姚村、刘湾村等;
(5)、2021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柳新镇黑璋村、南岗片区、苏山街道丁万河北、三环西路以西片区拆迁;
(6)、2021徐州铜山区首批拆迁村名单: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周边、外环路西南环周边、黄河路西延周边、大学路快速化改造周边、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周边(黄山路站)、凤凰山片区改造三期(吴楼)、葛楼村、罗岗村、张集孙湾工业园周边、武警教导队西地块等;
(7)、2021徐州贾汪区首批拆迁村名单:东部绕越高速片区、校东村片区、高新路(唐庄村、青山泉)片区、工人村片区(非住宅)等;
(8)、202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毕庄城中村、牛山路中通地块、滕寨村、胜阳工业园周边等;
法律分析:
对规划进行公示后什么时候会动迁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就可以开展动迁工作。
进行工程的建设时,需要向城市规划部门进行报建,而未经规划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就是属于违法的建筑,是可以进行拆除的,而规划部门作出批准后要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规划公示公告后不会拆迁:
1、在一般情况下,规划公示公告后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进行拆迁。
规划公示公告是城市规划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它主要是为了向公众展示城市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以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这个过程并不直接涉及到拆迁。
2、拆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和审批程序。
在规划公示公告后,如果需要进行拆迁,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征地、评估、谈判等。
这些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拆迁。
3、因此,规划公示公告后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进行拆迁,这取决于具体的城市规划和拆迁计划。
规划公示公告后会拆迁吗解决办法如下:
1、了解城市规划和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关注相关部门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拆迁的最新动态;
2、如果对拆迁有疑虑或建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提出;
3、在拆迁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规划公示公告后不一定立即进行拆迁,但城市规划和拆迁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二条
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
1、8号线二期预计年底开通。
目前正不断赶工期中,今年年底有望通车运行,武昌又将新增一段地铁线。
2、月亮湾城市阳台。
项目分一期和二期建设一期为景观绿化及阳台工程,二期整体策划拟定位为武汉国际艺术文化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市民观江赏景休闲的大型亲水公共空间。
3、武九线综合管廊提速。
与月亮湾城市阳台项目仅隔一条临江大道的武九综合管廊工程也在如火如荼建设中,武九综合管廊项目为三舱设计建成后,将容纳电力、给水、热力、通信等管线,地上建设绿道景观,打造沿长江主轴滨江核心区的生态文化长廊。
4、金融街(东湖)中心。
项目位于东湖之畔,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是金融街在华中地区首个高端商务办公区,打造涵盖总部办公、高端商业、艺术生态景观酒店、行政公寓等多元产品线为一体的商务综合体,目前已开工,东湖湖畔将新增一座地标。
5、紫阳公园年底将全新亮相。
紫阳公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今年年底前,紫阳公园将全新亮相。
6、友谊大道快速化改造计划年底开工。
友谊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三环线——宏茂巷)计划年底开工,按照友谊大道快速化改造规划,友谊大道主线新建高架跨越仁和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对规划进行公示后什么时候会动迁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就可以开展动迁工作。
进行工程的建设时,需要向城市规划部门进行报建,而未经规划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就是属于违法的建筑,是可以进行拆除的,而规划部门作出批准后要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
常德市德山区S320线汉寿新兴至常德经开区何家坪公路工程项目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政国土挂字第25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乌塘岗村、二岗桥村、何家堤村、康家吉渔场、范家潭村集体土地33.9524公顷集体土地。
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及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乌塘岗村、二岗桥村、何家堤村、康家吉渔场、范家潭村(具体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二)征地位置: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乌塘岗村、二岗桥村、何家堤村、康家吉渔场、范家潭村。
(三)征地面积:
33.9524公顷(509.286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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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棠园社区拆迁,政府规划公示后多长时间拆
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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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