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针对“老公是上门的,娘家拆迁怎么赔偿”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拆迁赔偿的具体方案通常取决于当地的政策法规以及具体拆迁情况。一般来说,赔偿会考虑到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等因素。以下是从法律角度给出的一般性分析:
一、关于被拆迁房屋的权属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即房屋的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是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所得的赔偿也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无论老公是否为“上门”的。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即房屋的所有权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并且登记在妻子名下,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妻子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所得的赔偿原则上应归妻子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改建、扩建等投入,使得房屋价值增加,那么增加的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赔偿部分也应共同分配。
二、关于拆迁赔偿的分配
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后,拆迁赔偿的分配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进行。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协商的方案进行分配。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权属情况、夫妻双方的贡献程度、婚姻关系的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综上所述,娘家拆迁的赔偿问题涉及到被拆迁房屋的权属以及拆迁赔偿的分配两个方面。在具体处理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由于赔偿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地域性特点,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收补偿的规定等,都是处理此类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在具体应用中,应结合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和操作。
外嫁女户口迁至男方户口,将导致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娘家无法再享受拆迁补偿。
拆迁安置对象包括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法律分析
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在娘家就不能再享有拆迁补偿。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
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
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5、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
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
7、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
8、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结语
外嫁女若迁户口至夫家享拆迁补偿,则娘家将不再享有拆迁补偿。
拆迁安置对象包括:
1.拆迁范围内户口、房屋所有权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常住人员,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者;
2.原有户口的现役军人及配偶,如配偶户口在范围内可安置;
3.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或毕业后待业在家者;
4.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且无住房,实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者;
5.拆迁范围内配偶户口在外地者;
6.拆迁公告后已报入户口的人员;
7.劳教或服刑人员;
8.参与农转非、土地征用及撤组转居政策的人员;
9.已婚嫁女儿户口在范围内且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涉及到房屋拆迁的,首先要依据拆迁政策,按照政策确定拆迁利益的归属,比如按照房屋面积或者户口人数来确定的利益归属。
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户口依然在娘家,且拆迁利益是按照户口分配利益的饿,那么女儿依然有权利取得其应得的利益。
如果并非如此,房屋利益仅属于父母的,那么父母可以任意支配,他人无权干涉。
父母均已过世,对该部分利益涉及到继承的,那么女儿和儿子有平等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分析:
不可以。
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
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外嫁女户口迁至男方户口,将导致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娘家无法再享受拆迁补偿。
拆迁安置对象包括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法律分析
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在娘家就不能再享有拆迁补偿。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
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
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5、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
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
7、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
8、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结语
外嫁女若迁户口至夫家享拆迁补偿,则娘家将不再享有拆迁补偿。
拆迁安置对象包括:
1.拆迁范围内户口、房屋所有权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常住人员,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者;
2.原有户口的现役军人及配偶,如配偶户口在范围内可安置;
3.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或毕业后待业在家者;
4.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且无住房,实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者;
5.拆迁范围内配偶户口在外地者;
6.拆迁公告后已报入户口的人员;
7.劳教或服刑人员;
8.参与农转非、土地征用及撤组转居政策的人员;
9.已婚嫁女儿户口在范围内且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不可以。
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
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老夫妻家拆迁怎么赔偿的
2、夫妻双方拆迁
3、夫妻拆迁款怎么分配
4、夫妻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5、拆迁补偿夫妻怎么分配
6、拆迁夫妇
7、夫妻双方拆迁只能享受一方吗
8、丈夫家拆迁
9、拆迁夫妻怎么分
10、夫妻一方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夫妻家拆迁怎么赔偿,娘家有上门女婿,父母的房子现在拆迁了,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有权利争房屋拆迁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老夫妻家拆迁怎么赔偿,老公家拆迁,我户口在娘家能享受什么权益?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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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