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拆迁还建免契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拆迁还建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还建情况下,契税的减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而言,被拆迁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在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补偿后,重新购置房屋或承受还建房屋的,可享受契税减免优惠。
2)拆迁还建契税减免的具体情形1. 货币补偿重新购置房屋: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则应按适用税率征税。拆迁补偿款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价款、搬迁补助、搬迁奖励以及临时安置补助等。
2. 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3)拆迁还建免契税的资格要求与申请流程拆迁户要享受免契税政策,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拆迁协议签订时间需在一手房办证或二手房过户申请之前,且原拆迁房的房屋产权已注销。同时,拆迁户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拆迁协议、身份证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审批。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拆迁户在申请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拆迁还建免契税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基本规定、具体情形以及资格要求和申请流程等。拆迁户在享受该政策时,需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拆迁营业房,拆旧房38平还新房60平,需补多余房子面积的计算方式如下:
1)明确补偿原则与方式1. 补偿原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意味着,补偿应基于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而非简单的面积换算。
2. 补偿方式:通常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在此案例中,拆迁方选择了产权置换的方式,即提供新房作为补偿。
2)计算需补面积的差价1. 评估价值:首先,需对旧房和新房分别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评估应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程度等因素。
2. 结算差价:若新房面积(60平)大于旧房面积(38平),则需根据评估结果结算差价。具体来说,拆迁户需支付新房超出旧房面积部分的差价,该差价基于新房和旧房的市场价值差来确定。
3)考虑其他补偿因素1. 搬迁与临时安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方应支付搬迁费,并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2. 停产停业损失:若营业房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拆迁方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偿。
style":""}拆迁房并不等同于还建房,两者在概念和性质上存在差异。
1. 拆迁房的定义与性质
- 拆迁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因需要拆除原有房屋而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这类房屋通常带有政策性安置的性质,其分配和转让往往受到一定的政策限制。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房的转让和交易需符合特定条件,如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等,否则不得进行转让。
2. 还建房的定义与性质
- 还建房,顾名思义,是政府或开发商在拆迁后,为了妥善安置拆迁户而统一建筑的房子,并分配给原居民。这类房屋也具有一定的政策性,但其主要目的是作为拆迁补偿的一种形式。
- 还建房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理论上可以进行买卖,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因政策、税费等因素存在一定风险。
3. 拆迁房与还建房的区别与联系
- 区别:拆迁房是因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而拆除原有房屋后建设的安置房,其分配和转让受政策限制;而还建房则是作为拆迁补偿的一种形式,直接分配给原居民。
- 联系:在实际操作中,拆迁房和还建房有时可能存在一定的重叠或交叉,即某些拆迁房可能同时作为还建房使用,但这并不改变它们各自的法律性质和属性。
拆迁房并不等同于还建房。它们在定义、性质、分配和转让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此,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应明确区分两者的概念和性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妥善处理。
房子拆迁后仍然需要还房贷。
拆迁与还房贷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事项。拆迁涉及到的是物权关系,即政府或相关机构因公共利益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而还房贷则是债权关系,即借款人(购房者)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定期偿还银行贷款。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那么补偿款可以用于偿还房贷;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那么新房屋可能会作为抵押物,继续用于贷款的担保。
但是,无论选择哪种补偿方式,都不影响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继续偿还房贷的义务。因此,即使房屋被拆迁,借款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还房贷。
拆迁并不免除借款人偿还房贷的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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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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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
判断律师团队实力看四项: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数、督导律师执业年限、有无专业委员会与模拟法庭等质量把控机制、承办律师执业证号能否逐人核验。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各级法院与复议机关代理案件;跨省办案真正的变量是当地补偿口径、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起诉期,以及在本省的办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