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道北拆迁赔偿,商丘规划今年拆多少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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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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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自2015年从事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处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自参加工作以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底线意识,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以良好的实务技能,严谨的工作风格,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商丘道北拆迁赔偿,商丘规划今年拆多少村庄

一、商丘市道北曹庄还拆迁不

商丘市道北曹庄是否会拆迁,目前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因此,商丘市道北曹庄是否会拆迁,取决于当地政府是否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征收决定。

具体来说,如果商丘市政府认为道北曹庄的拆迁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所列举的公共利益需要,例如为了进行旧城区改建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那么政府可能会作出征收决定,对道北曹庄进行拆迁。

然而,如果政府没有作出征收决定,或者道北曹庄并不符合拆迁的公共利益需要,那么该区域就不会进行拆迁。

因此,要了解商丘市道北曹庄是否会拆迁,建议关注当地政府的官方消息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二、商丘规划今年拆多少村庄?

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公告发布。

具体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征收土地的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以及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物流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宗地2022-CHD-23-02地块位于陇海街道王寨村委会村集体、金桥东组、金桥西组、王寨东组、王寨南组、王寨中组,平原路以西、生态大道以南、田园路以北,面积为22.6031公顷,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拟征收宗地2022-CHD-23-03地块位于陇海街道王寨村委会王寨东组、王寨南组、王寨中组、王寨西组,建设街道张柿园村委会沈楼组,平原路以西、田园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面积为26.0254公顷,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拟征收宗地2022-CHD-23-04地块位于陇海街道王寨村委会金桥东组、金桥西组,滨河路段(君台路-平原路)、君台路段(滨河路-生态大道),面积为1.0557公顷,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该宗地拟为物流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委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市政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园林绿化局等职能部门及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民委员会,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我区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区双违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梁园区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待用地批准后,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公告发布。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权属、用途及征收目的等详细信息已经公布。

被征收土地的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将在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相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将不予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三、商丘规划今年拆多少村庄

法律分析:

环城一里的基本都拆迁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商丘拆迁规划 ?

法律分析:

商丘拆迁规划大致如下:

一、编制目的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郑-徐、商合杭两大高铁的建设,商丘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为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特编制《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

其中:

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三、城市规划区

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虞城县县城及利民、稍岗、李老家、郑集、大侯、刘店、谷熟、芒种桥、店集、沙集等乡镇以及宁陵县孔集乡、赵村乡、乔楼乡,总面积约2690平方公里。

四、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

市域范围:

即商丘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虞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柘城县、民权县和睢县,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

北部与西部以商周高速公路为界,南部以连霍高速公路和睢阳产业区南侧的引黄渠为界,东部以济广高速公路为界,面积约355平方公里。

五、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交通枢纽,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六、城市职能

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

七、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商丘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8平方公里。

八、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市域常住人口2030年达到950万人,市域城镇化率达到68%。

2.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一带、三轴、多节点”。

“一主”为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包括商丘市中心城区和虞城县城,通过交通和基础设施引导促进空间对接、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远期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共同成为带动商丘市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一副”为永城市域副中心,形成以能源、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主导的重要的现代化工矿城市;发挥其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区位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市域副中心。

“一带”为连霍发展带,指陇海铁路、郑-徐高铁和连霍高速公路沿线的城镇密集带,联结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和民权、睢县、宁陵、夏邑等县域中心,是商丘市域城镇空间组织的主要骨架。

“三轴”分别为京九发展轴、商周发展轴和西南发展轴,京九发展轴和商周发展轴既是市域南北向发展的重要轴线也是商丘联系菏泽、亳州、周口等周边城市的主要通道;西南发展轴为商丘市域南部联系民权、睢县、柘城和永城的一条环状发展轴线。

“多节点”包括民权、柘城、睢县、宁陵、夏邑等5个县城及28个重点镇,形成带动区县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和农村社区4个层次,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合理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规划期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的相关要求。

九、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东拓、西延、北控、南优”。

2.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三心引领、多轴联动、绿廊楔入、片区融合”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三心引领”即依托商丘火车站商贸区的改造提升,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展示区的保护和优化,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三大综合服务中心。

“多轴联动”即依托神火大道和南京路形成联系各城市功能片区的城市联系主轴线;依托凯旋路、宋城路和包河沿线布置服务功能,形成三条联系三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集聚轴线。

“绿廊楔入”即陇海铁路绿化廊道、京九铁路绿化廊道、商周大运河绿化廊道、蔡河绿化廊道、包河绿化廊道、南京西路绿化廊道。

“片区融合”即将城市划分为八大特色功能片区融合发展,分别为老城发展区、古城文化区、核心发展区、道北发展区、高新产业区、梁园产业区、睢阳产业区和物流集聚区。

3.片区规划

(1)老城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定位为区域型门户枢纽、现代商贸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

(2)核心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中部。

定位为面向区域的城市形象展示区,集商务办公、商贸会展、文化休闲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服务中心。

围绕日月湖,形成集行政办公、文化、休闲、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3)古城文化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

定位为以商丘历史文化展示为核心,以历史城区保护为基础,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4)道北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陇海铁路以北。

通过对区域性交通集散、特色商业街区、现代化商贸活动、生态休闲等功能的集聚,定位为交通枢纽、生态文化休闲区、生态居住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

(5)梁园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

依托梁园产业集聚区和食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体育用品制造等健康产业,发展成为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6)高新产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

定位为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商丘市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增长极、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服务核心。

(7)物流集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部。

定位为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集综合保税、区域分拨中心、物流延伸配套为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综合物流集聚区。

(8)睢阳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

以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积极孵化少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化企业。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

规划建设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建设三个大市级中心:

依托商丘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形成老城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商丘古城形成历史文化展示的古城文化中心,依托日月湖畔现代化商务、金融、总部等设施的集聚,形成服务区域的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5.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高速公路环线、国省道干线公路环线两大疏解环路,引导疏解城市对外、过境交通,实现内外交通分离。

依托商丘高铁站枢纽、商丘机场等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商丘区域交通枢纽,提升在国家、区域交通网络体系的地位。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体系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规划形成“一环、四横、三纵”的快速路结构。

规划由3条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快线网络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公交干线骨架。

6.绿地系统规划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3480.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1%,人均15.13平方米。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系统布局为“两区、五廊、九带、多园”。

法律依据:

《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

一、编制目的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郑-徐、商合杭两大高铁的建设,商丘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为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特编制《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

其中:

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三、城市规划区

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虞城县县城及利民、稍岗、李老家、郑集、大侯、刘店、谷熟、芒种桥、店集、沙集等乡镇以及宁陵县孔集乡、赵村乡、乔楼乡,总面积约2690平方公里。

四、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

市域范围:

即商丘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虞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柘城县、民权县和睢县,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

北部与西部以商周高速公路为界,南部以连霍高速公路和睢阳产业区南侧的引黄渠为界,东部以济广高速公路为界,面积约355平方公里。

五、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交通枢纽,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六、城市职能

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

七、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商丘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8平方公里。

八、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市域常住人口2030年达到950万人,市域城镇化率达到68%。

2.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一带、三轴、多节点”。

“一主”为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包括商丘市中心城区和虞城县城,通过交通和基础设施引导促进空间对接、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远期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共同成为带动商丘市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一副”为永城市域副中心,形成以能源、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主导的重要的现代化工矿城市;发挥其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区位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市域副中心。

“一带”为连霍发展带,指陇海铁路、郑-徐高铁和连霍高速公路沿线的城镇密集带,联结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和民权、睢县、宁陵、夏邑等县域中心,是商丘市域城镇空间组织的主要骨架。

“三轴”分别为京九发展轴、商周发展轴和西南发展轴,京九发展轴和商周发展轴既是市域南北向发展的重要轴线也是商丘联系菏泽、亳州、周口等周边城市的主要通道;西南发展轴为商丘市域南部联系民权、睢县、柘城和永城的一条环状发展轴线。

“多节点”包括民权、柘城、睢县、宁陵、夏邑等5个县城及28个重点镇,形成带动区县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和农村社区4个层次,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合理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规划期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的相关要求。

九、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东拓、西延、北控、南优”。

2.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三心引领、多轴联动、绿廊楔入、片区融合”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三心引领”即依托商丘火车站商贸区的改造提升,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展示区的保护和优化,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三大综合服务中心。

“多轴联动”即依托神火大道和南京路形成联系各城市功能片区的城市联系主轴线;依托凯旋路、宋城路和包河沿线布置服务功能,形成三条联系三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集聚轴线。

“绿廊楔入”即陇海铁路绿化廊道、京九铁路绿化廊道、商周大运河绿化廊道、蔡河绿化廊道、包河绿化廊道、南京西路绿化廊道。

“片区融合”即将城市划分为八大特色功能片区融合发展,分别为老城发展区、古城文化区、核心发展区、道北发展区、高新产业区、梁园产业区、睢阳产业区和物流集聚区。

3.片区规划

(1)老城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定位为区域型门户枢纽、现代商贸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

(2)核心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中部。

定位为面向区域的城市形象展示区,集商务办公、商贸会展、文化休闲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服务中心。

围绕日月湖,形成集行政办公、文化、休闲、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3)古城文化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

定位为以商丘历史文化展示为核心,以历史城区保护为基础,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4)道北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陇海铁路以北。

通过对区域性交通集散、特色商业街区、现代化商贸活动、生态休闲等功能的集聚,定位为交通枢纽、生态文化休闲区、生态居住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

(5)梁园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

依托梁园产业集聚区和食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体育用品制造等健康产业,发展成为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6)高新产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

定位为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商丘市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增长极、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服务核心。

(7)物流集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部。

定位为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集综合保税、区域分拨中心、物流延伸配套为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综合物流集聚区。

(8)睢阳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

以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积极孵化少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化企业。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

规划建设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建设三个大市级中心:

依托商丘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形成老城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商丘古城形成历史文化展示的古城文化中心,依托日月湖畔现代化商务、金融、总部等设施的集聚,形成服务区域的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5.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高速公路环线、国省道干线公路环线两大疏解环路,引导疏解城市对外、过境交通,实现内外交通分离。

依托商丘高铁站枢纽、商丘机场等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商丘区域交通枢纽,提升在国家、区域交通网络体系的地位。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体系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规划形成“一环、四横、三纵”的快速路结构。

规划由3条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快线网络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公交干线骨架。

6.绿地系统规划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3480.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1%,人均15.13平方米。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系统布局为“两区、五廊、九带、多园”。

五、商丘即将进行拆迁的地点

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公告发布。

具体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征收土地的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以及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物流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宗地2022-CHD-23-02地块位于陇海街道王寨村委会村集体、金桥东组、金桥西组、王寨东组、王寨南组、王寨中组,平原路以西、生态大道以南、田园路以北,面积为22.6031公顷,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拟征收宗地2022-CHD-23-03地块位于陇海街道王寨村委会王寨东组、王寨南组、王寨中组、王寨西组,建设街道张柿园村委会沈楼组,平原路以西、田园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面积为26.0254公顷,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拟征收宗地2022-CHD-23-04地块位于陇海街道王寨村委会金桥东组、金桥西组,滨河路段(君台路-平原路)、君台路段(滨河路-生态大道),面积为1.0557公顷,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该宗地拟为物流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委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市政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园林绿化局等职能部门及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民委员会,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我区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区双违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梁园区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待用地批准后,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商丘市2022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公告发布。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权属、用途及征收目的等详细信息已经公布。

被征收土地的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将在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相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将不予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六、商丘拆迁补偿

律师分析:

环城一里的基本都拆迁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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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商丘道北拆迁赔偿,商丘即将进行拆迁的地点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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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商丘道北拆迁赔偿,商丘规划今年拆多少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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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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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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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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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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