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通常我们讲,征收维权的一个重要策略性原则就是要“拖住时间”,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获取在博弈中提升补偿结果的机会,给补偿上升创造空间。然而凡事都有例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拖下去”的结果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是很麻烦的,原因就在于被征收人往往存在一些难以弥补的弱点、漏洞被征收方给握住了。那么,究竟这是什么样的情况呢?割肉离场,被征收人真能狠下心来么?
就在明拆迁律师10余年代理征地拆迁维权案件所积累的丰富经验来看,至少以下3种情形下,被征收人应考虑早签协议早搬离。需要提前打预防针的是,“应考虑”绝不是“必须”的意思,凡事都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这个根本性原则是不能被破坏或误读的。在明拆迁律师的建议,只是希望大家能审时度势去“想一想”接受补偿走人这种可能性。
其一,被征收人的房屋存在严重违法事实,比如确系根本上违反规划的违法建筑,如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后加盖、抢建的,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彩钢板房,使原有房屋成为危险房屋的加盖楼层房屋等等。此种情形下,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严格规定是可以将涉案建筑认定为违建进而予以拆迁且原则上不予补偿的。如果被征收人此时选择“拖延”,拒绝接受政府就违建部分给予的较低的重置成新价补偿,那么最终的结果有可能会较拒绝前更加糟糕。
需要指出的是,实践中这样一种情形是需要警惕的: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而又什么证都没有的建筑,被征收人事实上是没有补偿权利人资格的。在征收初期,有时征收方会给此类房屋的建造、使用者一定的补偿。而一旦征收方“翻脸”,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将变得难以保障。
其二,当事人不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实践中,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公房承租人也可能成为补偿权利人。《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可见,无论是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所有权人才享有补偿权益。实务操作中,有的当事人因赠与、买卖等合同关系而实际占有涉案房屋,但并未及时与产权人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发生了产权人反悔、失踪、死亡、第三人主张对房屋享有权益等问题,致使当事人迟迟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若此时面临征收,那么形势对当事人来讲就是存在巨大困难的。通常征收方在了解了房屋的实际情况后会与当事人展开协商、沟通,若达成补偿协议则没有什么矛盾,但一旦未能达成,征收方就会直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就可能在较短时间内面临被拆迁。有时当事人明明已经谈到了1000万,最终补偿决定的数额却只有500万,这是非常令人郁闷的结果。
其三,涉案项目为重大建设项目,如一些大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地铁、铁路、道路施工项目。从来都不是什么病都能治,总有一些病是再好的医生也治不了的。实践中,有的项目因过于“重大”,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客观上会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而难以介入,尤其是地方上的律师更是如此。且这类项目多采用预征收模式,适用经过精心设计的拆迁奖励政策,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实现极高的预签约率。此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应回避。被征收人需要认清形势,在听取专业拆迁律师建议后及时“止损”,才是上策。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所谓“博弈”,关键就在于“斗争与妥协”。聪明智慧的被征收人不仅要会斗争,还要懂得妥协之道,刚柔并济,进退有度,方能实现维权的最终目的。在明拆迁律师也将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庄严承诺,为被征收人提好建议,服好务,把好关,积极引导、帮助大家在不同形势面前做出最正确、合理的选择。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