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遇到征地拆迁了,您懂信息公开吗? 2021年,王先生与同村村民基于充分利用土地考虑,自愿交换所承包的土地由对方使用,随后在交换的土地上搭建大棚进行开始进行生猪养殖。2022年,该地镇人民政府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4月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将违法建筑构筑物拆除、恢复原有地貌。当事人觉得此行为不合理,希望与本地政府积极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对该行政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排除其对村民土地及地上养殖场造成的妨害。
就该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贾艳朝律师带领团队经过分析讨论,结合当事人提供的合理证据,做出专业的法律评定:本案所涉养殖场不应该被草率的认定为违法行为,单位直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n\n\n\n\n\n\n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探究 一、信息公开定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行为。 二、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律依据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无疑成为申请信息公开的最根本保障。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且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条例同时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也就是说,面对征地项目、房屋征收等情况的信息公开应当作为重点事项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申请方式信息公开表现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而言就是指依申请公开,就申请公开的内容来说,实践操作过程中各政府信息网站都会有专门的窗口以便申请人下载信息公开专用表格等。且为了更高效便捷的实现申请目的,现多省份都开通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窗口及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进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配合后期未能得到想要公开的信息时的救济,在申请时应注意保存申请痕迹及邮寄记录等。 四、信息公开所需填写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此处应区别自然人申请还是法人申请,自然人与法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时所需的材料完全不同:自然人申请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正反面即可,并注意在申请表特定处或右下角签字,法人申请则需额外提交企业或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司的专用公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有专有名称、文号要直接标明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比如说申请XX征地信息,如果能确认征地信息的具体文件号,填写文件号即可,如果不能,则要尽量详细的描述申请位置(具体到村),涉及到某一块时,可通过天地图的影像图、坐标小程序进行辅助确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一般信息公开申请表格中都会有相应的勾选项,比如说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如果涉及到诉讼等后续司法手段的救济,建议采用书面获取方式,并要求信息公开机关加盖专用的信息公开专用章,以保证证据的证明力。但是,由于疫情的影响,邮寄的时效无法保证,则可以与行政机关协调发送电子邮件以便尽快使用有关信息,必要时请行政机关再邮寄,以保证程序稳妥。 五、信息公开申请对象及用途申请对象及用途要依据所需申请的内容进行确定。下面就常见征地拆迁的申请内容进行简单举例:征地批复、拟征地公告(或征收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等,这类申请内容主要是为了解是否存在征收项目、征收项目的补偿标准,该类信息一般由区、县级人民政府掌握;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账证明,这类申请内容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到补偿款的去向,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多数补偿安置公告中会明确补偿款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XX村委会(但实际却拨付到了街道办事处等),在可能涉及到诉讼时,要明确一个诉的主体,该类信息一般由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掌握。征地红线图(或勘测定界图),这类申请内容是为了确定行政相对人是否在征收范围内(这类图纸建议请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查看),该类信息一般由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图等,该类文件主要是为了确定涉及地块的土地性质及规划等(要注意多地在申请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注明年度,否则会已申请不明要求补正;另外土地利用现状图可能会以涉密为由不予公开,建议采取复议等渠道进行救济)。
贾艳朝律师团队,专业为全国的被拆迁人,被征收人提供咨询,协商谈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全方位征收拆迁法律维权方案。
为何征地拆迁案件离不开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案件离不开信息公开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包括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拆迁人利益、预防征地拆迁中出现贪污腐败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如何申请征地信息公开
可以请求政府信息公开,向国土局书面提出,当然要写明请求公开的信息内容。
《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
依据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征地相关政府信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及时提供。
依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或申请公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中制定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可不予公开。
对申请人申请的征地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按规定不予公开。
申请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公开的征地信息难以确定是否涉密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法律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为何征地拆迁案件离不开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案件离不开信息公开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包括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拆迁人利益、预防征地拆迁中出现贪污腐败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如何申请征地信息公开
可以请求政府信息公开,向国土局书面提出,当然要写明请求公开的信息内容。
《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
依据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征地相关政府信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及时提供。
依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或申请公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中制定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可不予公开。
对申请人申请的征地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按规定不予公开。
申请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公开的征地信息难以确定是否涉密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理由主要包括三款规定:
1、公开后可能对国防、外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等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2、公开后可能影响重大经济金融政策的有效实施、信息安全或者造成经济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
3、经地方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公开后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危害公共安全、宗教、侨胞等事项公开后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对于有危害的信息,在经过确认之后政府都不会进行公开,我们要配合国家的政策,遵纪守法,身为中国公民,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义务维护国家的权益,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
1、上海198地块补偿标准
2、上海198地块政策
3、上海198地块企业不拆
4、上海198地块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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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海198用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198地块拆迁赔偿,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法律问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198地块拆迁赔偿,为何征地拆迁案件离不开信息公开
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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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