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贵州,贵阳。王先生把新买的车送去4s店首保,然而没想到对方将他车的配件拆得满地都是,甚至连发动机都拆卸下来,王先生无法接受便向对方讨要说法,对方却称:拆卸发动机是对顾客的关爱。
这一天,王先生将新买的车子送去4s店做保养,对方说要做发动机升级但是保证不会拆卸发动机。
得到对方保证后王先生便离开了,在回来的路上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的车刚买两个月还不到,怎么就要升级发动机?于是他又返回该店查看情况。
然而没想到眼前的一幕让他傻了眼,自己车子的零配件被拆卸得七零八散摆得满地都是,甚至连发动机都拆卸下来裸露在外。
王先生很是气愤,于是他赶紧找人询问原因但一直都没人搭理他,一气之下他向相关部门投诉了该店,同时还找来了调解员。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经过车主同意就私自拆卸发动机显然是不对的,再说首保更不应该拆卸发动机,但是一直等不到4s店的负责人出面处理此事。
随后王先生带着调解员一起来到4s店,看到地上拆卸的零配件他很气愤,他称自己查询过相关资料发动机是厂家一次性安装的,没有问题是不能更换的,如果私自更换就会影响其压力功率和其他的问题,店家私自拆卸他车的发动机必须给自己一个说法。
面对王先生的疑惑店员解释说,这都是厂家要求的,而且出了事情厂家会负责,像这样的情况的不止他一个还有其他的十来个人,但对于拆卸发动机始终没有明确说明。
就在这时厂家的负责人赶了过来,他们称王先生的车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拆卸发动机只是做升级而已,是对顾客的关爱,如果王先生觉得不满意可以赠送两年的车辆延保。
听了这话调解员觉得不可思议,对方明明没有告知王先生就私自拆卸发动机还说这是对顾客的关爱,简直歪理邪说。
面对对方态度强硬,对于拆卸发动机一事含糊其辞,一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王先生要求退车赔偿。
而经理则表示,他们都是按照厂家指导意见进行操作的,对于王先生提出退车赔偿的要求他们也做不了主。
看到4s店推卸责任的态度,王先生非常生气,他表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这件事?
1、王先生把车送到店家保养,与店家构成合同关系,他是保养车而不是拆卸发动机就是约定的内容,店家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不履行则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的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既然店家把王先生的车的发动机拆卸属于违约行为,那么王先生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店家以隐瞒的形式私自拆卸发动机,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的了解。
对于王先生来说,对方利用发动机升级为由拆卸发动机就要把真实情况告诉他,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王先生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3、店家私自拆卸发动机其行为可认定为盗窃行为。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店家私自拆卸的发动机数额巨大,至于处罚则要根据其具体数额而定。
在这件事情中,王先生只是保养车子而已,店家却以发动机升级为由私自拆卸发动机,让王先生造成一定的损失,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他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12月创作激励计划#
违法。
私自拆解车辆是违法行为,因此,买卖私自拆解的机动车零件也是违法的。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问第1)项的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
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因此,属于“五大总成”中的拆车发动机不允许交易。
法律分析:
买卖拆车件发动机,如果销售方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是不违法的;
没有资质私自经营的,属于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法律分析:
未经车主许可是不可以随意拆解得,应当开具委托书客户签字才可以维修,如果发生以上问题可以跟店里商谈,如果不行可以工商投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法。
私自拆解车辆是违法行为,因此,买卖私自拆解的机动车零件也是违法的。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问第1)项的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
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因此,属于“五大总成”中的拆车发动机不允许交易。
法律分析:
买卖拆车件发动机,如果销售方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是不违法的;
没有资质私自经营的,属于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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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榆林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更换二手拆车发动机合法吗?
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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