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拆迁户摆摊的理由,城管对摊位收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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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工会主席 征地拆迁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拆迁户摆摊的理由,城管对摊位收费的规定,拆迁违规小商贩

一、城管对摊位收费的规定

城管对摊位收费的规定需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城管不直接收取摊位费,但可能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特定情况下,如占用公共区域摆摊,可能涉及相关费用收取。具体分析如下:

一、城管不直接收取摊位费

1. 城管职责与收费原则:城管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并不直接涉及摊位费的收取。自2008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因此,城管部门无权收取此类费用。

2. 合法经营与费用:摊主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如已获得相关经营许可并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城管不会对其收取摊位费。

二、违规摆摊可能面临罚款

1. 违规摆摊的处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标准因地区而异,如北京市可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上海市首次可处5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达500元至5000元。

2. 罚款的合法性与程序:城管部门在罚款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法定程序,如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罚款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

三、特定情况下的费用收取

1. 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若摊主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等业主共有部分摆摊,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2. 明码标价与透明度:若涉及费用收取,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确保消费者清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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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管对摊位收费的规定

城管对摊位收费的规定需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城管不直接收取摊位费,但可能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特定情况下,如占用公共区域摆摊,可能涉及相关费用收取。具体分析如下:

一、城管不直接收取摊位费

1. 城管职责与收费原则:城管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并不直接涉及摊位费的收取。自2008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因此,城管部门无权收取此类费用。

2. 合法经营与费用:摊主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如已获得相关经营许可并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城管不会对其收取摊位费。

二、违规摆摊可能面临罚款

1. 违规摆摊的处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标准因地区而异,如北京市可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上海市首次可处5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达500元至5000元。

2. 罚款的合法性与程序:城管部门在罚款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法定程序,如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罚款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

三、特定情况下的费用收取

1. 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若摊主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等业主共有部分摆摊,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2. 明码标价与透明度:若涉及费用收取,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确保消费者清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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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场所摆摊依据什么法律

公共场所摆摊依据的法律全面解析

在公共场所摆摊,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处罚。以下是摆摊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及其具体规定:

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核心条款: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后果:违反此规定,根据第三十六条,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

2.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核心条款: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法律后果:根据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食品安全管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核心条款: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应依法取得许可。

法律后果: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根据第一百二十二条,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并处以高额罚款。

4)道路交通管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核心条款: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法律后果:违反此规定,根据第一百零四条,将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可依法给予罚款;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5)城市道路管理

5.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核心条款:第二十七条明确列举了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包括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等。

法律后果:违反此规定,根据第四十二条,将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

公共场所摆摊需严格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摆摊前,应了解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四、城管执法流动商贩怎么处罚还要罚款

城管执法对流动商贩的处罚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及罚款等措施,具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处罚依据

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流动商贩未经许可在街道摆摊,影响市容和通行,违反此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等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2.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处罚措施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城管部门首先会要求流动商贩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

限期清理:要求商贩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占道物品,恢复道路畅通。

罚款: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可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一般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罚款金额可能更高。

3)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的流动商贩,城管部门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暂扣经营工具或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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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城管对摊位收费的规定,公共场所摆摊依据什么法律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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