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拆迁户要价一万五是否合理,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评估依据、市场行情及相关程序综合判断。以下为具体分析:
一、初步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1. 评估机构资质与程序审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评估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实地查勘、调查登记、选用评估方法等。若评估机构未履行上述程序,或评估方法明显不当(如未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合理方法),则评估结果可能缺乏合法性基础。
2. 评估依据与市场行情对比:被拆迁人可通过查询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咨询专业估价师,核实评估报告中房屋面积、结构、用途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以及评估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周边类似房产的市场价值。若存在明显偏差,可初步认定评估结果不合理。
二、提出异议与协商的法定途径
1. 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拆迁人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明确指出评估报告中的问题(如方法错误、数据失实等),并附相关证据(如房屋现状照片、市场交易案例等)。评估机构应在10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复核结果。
2. 与拆迁方协商补偿方案:在提出异议的同时,被拆迁人可主动与拆迁方沟通,表达对评估价格的异议,并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双方认可的补偿标准。协商过程中,应保留书面记录(如会议纪要、沟通邮件等),以备后续程序使用。
三、申请复核与鉴定的法定程序
1. 申请复核评估:若与评估机构的沟通未达成一致,被拆迁人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原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要求重新核实评估依据、方法及结果。复核申请需明确指出原评估报告中的具体问题,并提供支持性证据。
2. 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五条,专家委员会应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若鉴定认为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评估机构需改正错误并重新出具报告。
四、法律救济途径的适用条件
1. 提起行政复议:若对专家鉴定后的评估结果仍不满意,或认为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对评估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2. 提起行政诉讼:若对复议结果不服,或未选择行政复议程序,被拆迁人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将审查评估行为的合法性,并对不合理的评估结果予以纠正。
五、辅助措施与注意事项
1. 保留证据的完整性:在整个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妥善保管评估报告、复核申请、专家鉴定意见、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书等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评估价格不合理的证据(如市场交易数据、房屋现状照片等)。
2. 理性表达诉求: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或申请复议、诉讼时,被拆迁人应保持冷静,清晰、准确地陈述事实与理由,避免情绪化言行影响问题解决。
3. 咨询专业律师:鉴于拆迁补偿问题的复杂性,建议被拆迁人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与指导,确保维权程序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受让人)承担。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意味着,当拆迁安置房发生转让时,受让方需要承担土地出让金。
2. 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性: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即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拆迁户。当这些房产进入市场交易时,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3. 出让金的计算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数额通常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受让方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时承担。
低保人员遇到拆迁时,其补偿与安置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及土地的具体情况、当地拆迁政策,同时低保身份可能带来一定特殊照顾。以下为具体分析:
1)拆迁补偿的基本依据1. 房屋价值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考虑房屋区位、用途、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
2. 土地性质差异: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不同法律和补偿标准。集体土地拆迁还需考虑土地本身的补偿,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2)常见拆迁补偿方式1. 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现金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适用)。
2. 产权调换:提供新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置换,并按评估价结算差价。被拆迁人可选择在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进行调换。
3. 其他补偿:如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等,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3)低保身份的特殊考虑1. 额外照顾与优惠:低保户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享受住房保障方面的优先权(如公租房、廉租房)和经济补偿方面的额外补助。
2. 特殊政策申请:低保户应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是否有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拆迁特殊照顾政策,并积极申请救助,如住房补贴、搬迁费用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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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由谁来承担,低保人员遇到拆迁怎么处理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