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1)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因此,如果拆迁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首先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反映问题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2)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部门。如果被征收人对拆迁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投诉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当提供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征收决定书、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以便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了解情况并作出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被征收人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分析: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可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河南博骐置业有限公司、胡某某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河南博骐置业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1、撤销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2021)豫1625民初533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而本案中,案涉的被拆迁房屋为郸城县洺北办事处胡庄居委会“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一户,房屋的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理应由郸城县洺北办事处负责进行,上诉人不具备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资格,其与被上诉人签订补偿协议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被认定无效,因此案涉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亦属于无效合同,一审法院在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仅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由便认定其效力并据此判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款项,实属不当。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50元,由上诉人河南博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宁阳县文庙街道杜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宁阳县城关供销合作社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件,杜家村居委会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杜家村居委会与城关供销社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或发回重审。
2.一审法院认为有错误之处:
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城关供销社与上诉人杜家村居委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显然是枉法的,只要协议书中的被上诉人城关供销社(南许门市部)所使用土地与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籍上的土地是指的同一土地,那么根据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籍所显示,就是土地性质为国有,只要是国有土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就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判断拆迁补偿主体资格,而根据本条例的规定,上诉人杜家村居委会是不具有拆迁补偿主体资格,本条例是国务院行政法规,因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的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并且是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双方协议书自始无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宁阳县文庙街道杜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崔某某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崔某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崔某某某的起诉;
2.二审诉讼费用由崔某某某承担。
故此,本案棚改项目属于国家征收项目,北投集团属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属于房屋征收部门,那么本案涉案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及临时周转协议》均属于北投集团代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征收行为,该协议的主责单位应当是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因本协议一方主体为行政机关,本协议性质也属于征收性质的协议,也就是属于行政协议范畴,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案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本案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管辖范围,一审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本案,已经受理的应当驳回起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864元,由崔某某某负担(已交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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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投诉找哪个部门投诉电话,拆迁问题投诉找哪个部门
内容投稿:华夏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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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