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所属哪个部门,土地流转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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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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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法 房屋拆迁 土地征收

擅长:擅长领域/案件类别 行政征收合法性调查、违法强制拆除维权、征拆安置补偿维权、国家行政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

土地流转所属哪个部门,土地流转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一、土地流转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土地流转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负责部门需根据土地类型和流转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对各相关部门职责的详细解析:

1)农村土地流转

1.农业农村部门

职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这包括制定操作规范、引导签订流转合同、提供流转服务、监督合同履行情况、调解纠纷等。

适用场景:无论是家庭承包方式下的耕地、草地还是林地的流转,均可向农业农村部门咨询政策、程序及合同规范等问题。

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职责:指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承包及流转工作,包括审核备案土地流转合同、调解纠纷、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等。

适用场景: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应提交合同草案进行审核;发生纠纷时,可向该部门申请调解。

2)国有土地流转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职责:负责土地的用途管制和地籍管理,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用途和性质,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和变更手续。

适用场景:涉及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等流转活动时,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了解规划用途、出让条件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3)特殊类型土地流转

林业部门(涉及林地流转时):

职责:监督和指导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审核流转合同、办理林权登记等。

适用场景:若流转的土地为林地,需向林业部门咨询特殊政策、森林资源保护要求及采伐许可等相关规定。

二、土地流转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

土地流转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如果进行土地流转怎么找部门

土地流转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转所属哪个部门,土地流转属于哪个部门负责”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所属哪个部门管,土地流转归国土局管吗

内容投稿:潘涵南

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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