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区律师协会权保部委员,中数法律服务频道《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北京《置业法眼》栏目案件讲解员及评论特
村集体经济可以代耕代种,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代耕代种的合法性基础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这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如代耕代种等。
2. 代耕代种的性质:代耕代种通常被视为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交由他人代为耕种。这种方式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有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2)代耕代种的条件与程序
1. 双方自愿:代耕代种应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代种,而代耕代种者也应自愿接受这一安排。
2. 签订书面合同: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潜在的纠纷,代耕代种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代耕代种的土地面积、位置、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3. 遵守法律法规:代耕代种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3)特殊情况下的代耕代种
1. 村集体统一组织:在某些情况下,村集体可能会统一组织代耕代种活动,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或应对特殊情况(如劳动力短缺)。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应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尊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意愿。
2. 对外承包与代耕代种的区别: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与代耕代种是不同的概念。对外承包通常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或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而代耕代种则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他人代为耕种。
1)父亲把土地确权给儿子六年后,母亲想要回土地能要回来吗?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前提是,继承者也需要是本村户籍。外地和外村户籍,不能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成员共同推选。其他方式的土地承包为个人或单位的承包。土地承包方代表是个人或单位承包的法人代表。该土地承包个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其法定继承人为承包方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是个人承包经营。农户家庭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方,农户家庭的户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三款: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为承包方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而收回其原承包地:
死亡、失踪的。这次确权不是调整承包地,更不是打乱重分,仍按生不补、死不退的原则,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应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2)土地确权给儿子能要回吗
土地确权给儿子能要回。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如下:
当地政府将土地确权公告发放至管辖范围内的村委,公告上清楚写着土地确权登记时间、需提交的材料等信息。由村委会通知村民小组,并将申请书交给各个村民小组,转交至需确权的村民后,由申请人亲自将申请书填写完整,填写完成后,由村委会统一上交至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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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代耕代种土地流转合法吗,土地代耕协议书范本
内容投稿:安俊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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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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