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发包方、承包方与受让方就土地流转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是对其的详细解释:
1)合同主体
1. 发包方:通常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拥有土地所有权,负责监督和管理土地流转。
2. 承包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流转土地。
3. 受让方:接收土地流转的一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并在约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经营和使用。
2)流转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可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出租即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入股则是将土地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组成股份公司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3)合同主要内容
1. 基本信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以便联系和履行合同。
2. 土地描述:详细描述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位置、面积、质量等级,确保双方对土地有清晰认识。
3. 流转期限:规定土地流转的起止日期,且不得超过原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4. 土地用途:约定土地的使用方式,通常仅限于农业生产经营。
5. 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在流转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受让方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同时有义务保护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
6. 流转价款及支付:明确流转土地的费用、支付时间、方式等。
7.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责任,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土地转让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转让土地的性质、面积、具体地理位置
3、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4、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7.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力情形。8、合同双方主体签名及签署日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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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土地流转协议书 农村范本最新
内容投稿:章艺雨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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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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