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有没有到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期限的吗

咨询
王天子律师

王天子律师

专业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企业征收拆迁

在工作期间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法律服务为抓手,在浙江、上海、深圳、安徽、陕西、山西等省参与办理过50余起案件。代理案件质效兼备,处理群体性纠纷经验丰富,擅长以打促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并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土地使用权有没有到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期限的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期限的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期限,取决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具体分析如下:

1. 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 出让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出让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依法办理续期手续。

法规2","laws":[],"style":"","tagType":9}],"style":""}],"

二、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重新办理,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三、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商住两用楼的用地一般为公建性质,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中明确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是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相对于别人有优先使用权,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另一种是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该块土地,按照现行规定,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

而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地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

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为了保证没有了土地的农民生活,政府将这类农民用土地,供给农民永久性使用。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余某某、陈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余某某、陈某某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并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5、.一审法院已查明案涉土地系综合用地,并认定“即使由此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七十年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第一款‘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2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结合唯中房开公司与绥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25条约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的事实,案涉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自动续期”,这一段陈述中“唯中房开公司与绥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那一份合同。

贵州唯中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某某、余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2644.15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75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16元,共计5274元,由陈某某、余某某负担791元,由贵州唯中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483元。

✎兰坪县永兴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永兴粮油公司上诉请求:

1.判令被告继续全面履行合同(即履行至2045年12月30日);

2.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本案中,被告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应当属于商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为四十年,结合本案,在企业改制的特殊时期,订立的《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参照商业用地四十年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0999222号)这一文件应属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土地租赁期限的认定应当按照特别法即《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0999222号)的规定,而非原《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故土地租赁期限应为40年。

兰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兰坪县永兴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月1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驳回兰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兰坪县永兴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请求。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边村张某某股份合作经济社与林显干、林欣欣、林欣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三被告与原告于1992年3月29日签订的《永久性租地合同》及1995年3月23日签订的《永久性租地合同补充协议》中永久的租赁期限约定属无效,确认《永久性租地合同》的租赁期限自1992年3月29日至2042年3月28日终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后原告变更第1项诉讼请求为:

确认三被告与原告于1992年3月29日签订的《永久性租地合同》及1995年3月23日签订的《永久性租地合同补充协议》中永久的租赁期限约定属无效,确认《永久性租地合同》的租赁期限自1992年3月29日至2032年3月28日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四十年,故《永久性租地合同》的租赁期限应当为40年,即自1992年3月29日至2032年3月28日止。

确认原告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边社区张某某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告某某干、林欣欣、林欣明于1992年3月29日签订的《永久性租地合同》以及于1995年3月23日签订的《永久性租地合同补充协议》项下至2042年3月28日止的租赁期间有效,驳回原告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边社区张某某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有没有到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期限的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有没有到期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会怎么样

内容投稿:岑昭

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土地使用权有没有到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期限的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26年07月0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26年07月09日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26年07月0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26年07月09日
拆迁胜诉:近千平米的三层房屋限期拆除后强制拆除!街道办程序违法了!

26年07月09日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26年07月09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26年07月0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26年07月09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26年07月09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26年07月09日
土地使用权需要证书吗,农村田地使用权要办证吗

26年07月09日
土地使用权到期不能贷款,新房土地年限只有30年贷款吗怎么办

26年07月09日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年限吗,划拨的土地有期限吗

26年07月09日
国有划拨地补偿拆迁,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怎么补偿

26年07月09日
集体土地上的转让,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转让法律法规

26年07月09日
买毛坯房要土地使用权吗,买在开发商买毛坯房都要他什么手续

26年07月09日
集体土地承包继承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26年07月09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电话,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26年07月09日
私人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个人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26年07月09日
租集体土地合同怎么办,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26年07月09日
最新新闻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26年07月0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6年07月09日
拆迁补偿面积不够怎么维权 征迁权益维护实操指引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26年07月0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拆迁维权实操与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6年07月09日
拆迁胜诉:近千平米的三层房屋限期拆除后强制拆除!街道办程序违法了!

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26年07月09日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6年07月09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6年07月0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6年07月09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6年07月09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6年07月0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