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土地使用权增大属于变更登记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涉及多种情形,包括土地权利人的改变、土地用途的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的变化等。土地使用权增大,通常意味着土地面积的增加或土地使用条件的改善,这显然属于土地使用条件变化的一种,因此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情形
1.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
▷ 当土地通过买卖、交换、赠与等方式转移时,受让人需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土地权利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企业合并、分立等导致土地权属变化时,也需办理变更登记。
▷ 依法征用和划拨土地,以及依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同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2.土地用途改变:
▷ 当土地原规划用途发生变化,如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时,土地使用者需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土地使用条件改变:
▷土地使用权增大:如因分割、合并、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土地面积增加,或者土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调整,土地使用者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延长或缩短土地使用期限时,也需办理变更登记。
2)土地使用权增大变更登记的流程
1. 准备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使用证);
▷ 证明土地使用权增大的材料,如规划许可文件、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等。
2.提交申请:
▷ 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部分地区已实现线上申请,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材料。
3.审核受理:
▷ 登记机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可能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或公告。
4.缴纳费用:
▷ 根据规定缴纳登记费,具体标准由地方物价部门制定。
5.领取新证:
▷ 审核通过后,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更新原有证书信息)。
3)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增大变更登记的法律后果
1.权利状态与实际不符:
▷ 未办理变更登记,可能导致土地权利状态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影响后续交易或引发纠纷。
2.法律风险:
▷ 在土地使用权增大的情况下,如果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可能面临因权利状态不明确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如土地被非法侵占、使用等。
3.行政处罚: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等。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
1.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2.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需要的,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
1. 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
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
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
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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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要变更登记吗为什么,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流程
内容投稿:钱雨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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