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需要重新确权吗,农村土地流转后可以重新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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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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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土地流转需要重新确权吗,农村土地流转后可以重新确权吗

一、农村土地流转后可以重新确权吗

农村土地流转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确权。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土地流转与确权的基本原则

1. 土地流转不改变承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土地流转是指农户在保留承包权的前提下,将经营权通过合法形式转让给其他主体。这一过程中,土地的承包权仍归属于原承包农户,经营权发生转移。

2. 确权以原承包合同为基础:确权工作通常以农户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即使土地已经流转,相关部门仍会按照规定对原承包农户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不同流转方式下的确权情况

1. 转包与出租:在这两种方式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不变,确权仍针对原承包农户。流转双方可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但这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确权归属。

2. 转让:若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农户,并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后新的受让方将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此时新的受让方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

3. 互换:承包方之间对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进行互换后,双方对互换的土地各自享有承包经营权,发包方需对互换后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变更登记,并按照新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

3)特殊情况下的确权

土地被征收或调整:若土地因征收或调整改变使用状态和权属关系,需重新进行确权,以确认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具体内容。

二、没确权的土地怎么解决

没确权的土地的解决方法如下:

1、土地存在纠纷未被确权,因待争议解决之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土地确权过程中遗漏未被确权的,可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确权登记

3、土地属于农民擅自开荒地或土地面临拆迁、征收未被确权的,村集体通常会将这些土地进行回收处理。土地确权怎么办理1、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4、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农民承包的土地流转后,还能确权吗?

可以,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土地流转转让的是经营权,而不是使用权,所以并不影响以包人对土地的确权。

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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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需要重新确权吗,土地流转后确权谁的名字

内容投稿:朱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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