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要迁户口吗,土地确权要不要把户口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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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土地确权要迁户口吗,土地确权要不要把户口迁回去

一、土地确权要不要把户口迁回去

土地确权不一定要把户口迁回去,土地是否会被收回取决于迁移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土地政策。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户口的关系

1. 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意味着,如果只是将户口迁移至小城镇,并未放弃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通常不会被收回。

2. 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若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不同迁移情况下的土地处理

1. 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移:若仅是家庭部分成员迁出,而仍有成员户口留在农村,则家庭继续保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不会被收回。因为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家庭有成员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

2. 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承包期内,若承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落户,应尊重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地。

3)保持与村里联系的重要性

即使土地没有被收回,迁出户口的家庭成员也应定期与村里保持联系和沟通,避免因无法联系到迁出户口的家庭成员而误认为其已自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地在户口不在怎么进行土地确权

1)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2)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3)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2、承包人死亡,按照民法典无法继承的。

4)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要迁户口吗,土地确权要不要把户口迁回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要迁户口吗现在,土地确权期间可以拿回户口本吗

内容投稿:朱岚汐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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