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拆迁协议签字后的法律效力问题,主要取决于协议是否依法成立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一般来说,拆迁协议在双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且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一旦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1)拆迁协议签字的法律效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该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如果拆迁协议是依法签订的,且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即使一方认为拆迁行为违法,也不能单方面否认协议的法律效力。
2)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拆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如果协议中的补偿标准远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未经评估直接签订补偿协议,这样的协议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如果拆迁协议是由他人代签且被征收人不承认其效力,或者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征收人签订且其代理人或监护人不追认,这些情况下协议也可能无效。
3)拆迁协议可撤销的情形
另一方面,拆迁协议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被撤销。例如,因胁迫或欺诈签订的补偿协议,如果被征收人能够证明自己在签订协议时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那么他们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
拆迁协议签字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因此,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一方对协议的合法性有疑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意见。
1)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推翻吗1、一般不可以。通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自然不能因为不想签订了、后悔了等原因去随意解除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协议过程中,均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采取胁迫、欺诈或者趁人之危的情况下,使他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的拆迁协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应当确认无效。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哪些拆迁协议可以签若补偿数额是在法律规定的正当范围内,且补偿协议内容完整合法,被拆迁人是可以进行签字的。如何知道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
1、与周围市场价比较: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2、是否先补偿后搬迁:
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先拆后补”的方式进行拆迁,这是极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3、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拆迁协议签订后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这三个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若拆迁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内容明确了补偿方式、金额、安置地点等关键事项,且不违反法律法规,那该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双方需依约履行义务。 但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协议内容违法或损害公共利益,则协议无效。
✎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原告恒大房地产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同时,从上述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可知,拆迁被告106.65平米房屋,评估得出拆迁补偿金额应为465474元,但基于被告的胁迫,协议约定给予其214.8平米的两套回迁房,补偿金额高达652226元,即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驳回原告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王某某与扎鲁特旗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曹某某、刘某某、林某某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依法判决四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占地拆迁补偿款197万元,承担逾期违约金55万元,合计252万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0月,被告扎鲁特旗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开发建设位于开鲁县开鲁镇东岸春城小区的需要,就征占原告合法具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事宜,通过被告曹某某、刘某某与原告协商,并于2015年7月18日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也就是土地协议合同。
案件受理费26,96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侯马市恒裕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恒裕安装公司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
依法确认恒裕安装公司与李某某于2015年8月25日签订的《原工业局及灯头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及2017年2月24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应当履行。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侯马市恒裕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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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协议签字后有法律效力吗怎么办,拆迁签完的协议有效吗
内容投稿:李瑶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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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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