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权怎么办,土地使用确权怎样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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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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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征收拆迁补偿 安置维权 民商争议纠纷

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土地使用权确权怎么办,土地使用确权怎样确权

一、土地使用确权怎样确权

土地使用确权是指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归属、权属界址、面积等事项的活动。以下是土地使用确权的详细流程:

1)准备阶段

1. 收集资料:申请人需要收集与土地使用确权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土地登记申请书等。

2. 了解政策:申请人需要了解当地关于土地使用确权的政策法规,包括确权的范围、条件、程序等。

2)申请阶段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土地使用确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审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3)调查阶段

1. 地籍调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籍调查,核实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等信息。这一步骤是土地使用确权的关键环节,需要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公告公示:调查结束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将调查结果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一般为一定天数(具体天数根据当地规定),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

4)审核登记阶段

1. 审核:公告期满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编制土地权属登记簿。

2. 登记发证:审核通过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向申请人颁发土地权属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权。

5)法律责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在土地使用确权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2. 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土地使用确权结果错误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特殊情况处理

1.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权属争议较大的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确保确权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在土地使用确权过程中,如果涉及多个权利人或者存在复杂的权属关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相关权利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二、农村土地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确权怎么办,土地使用确权怎样确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确权怎么办理手续,土地的确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内容投稿:李毅伟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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