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能否享有征地补偿,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是户籍状态、土地承包情况、居住及履行村民义务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1)户籍与土地承包情况
1.户籍未迁出且保有承包地:
▷ 若外嫁女的户籍仍留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在该组织内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她通常被视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其子女若户籍也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且符合该组织关于成员资格的规定,同样有权享有征地补偿。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户籍迁出但无新承包地:
▷ 如果外嫁女的户籍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但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原村的土地承包权仍然保留,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酌情获得一定的补偿,但这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村集体经济的决策。其子女若未在新居住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原村认可其成员资格,也可能享有征地补偿。
3.户籍迁出且取得新承包地:
▷ 若外嫁女在户籍迁出后在新的居住地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不再履行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义务,她通常将失去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从而无法分得原村的征地补偿。其子女若随母在新居住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将不再享有原村的征地补偿。
2)实际居住与贡献
▷在原村生产生活:
▷ 如果外嫁女婚后仍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产生活,依赖原村的土地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积极参与集体经济活动,她应被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获得征地补偿。其子女若也在原村生产生活,同样应享有征地补偿。
▷不在原村生产生活:
▷ 如果外嫁女婚后长期不在原村生产生活,且在新居住地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她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联系减弱,可能不具备成员资格,因此无法分得征地补偿。其子女若也未在原村生产生活,同样可能无法享有征地补偿。
3)村规民约及相关政策规定
▷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
▷ 村规民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我管理的重要文件。如果村规民约经过合法程序制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它在确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时具有约束力。外嫁女及其子女能否分得补偿需参照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
▷政策导向:
▷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对外嫁女及其子女的征地补偿权益作出特别规定。这些政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具体的分配情况产生影响。
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判断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户籍、土地承包、实际居住与贡献以及村规民约和政策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上门女婿、外嫁女户口在本集体的能分到征地补偿款,户口不在本集体的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
1)公职人员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公职人员的一般不享受征地补偿款。公职人员的户籍如果是在农村集体中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公务员是有征地补偿款的。公职人员能否享受农村征地的补偿要看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2)公务员征地补偿金怎么计算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公务员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需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所以征地补偿款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外嫁女在特定条件下通常能够分到征地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要综合多种因素,像是不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地方进行生产、生活,是不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等。 如果外嫁女在娘家所在地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并且没有在婆家获得类似的权益,一般就应当认定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权利参与征地补偿的分配。 不过要是外嫁女已经在婆家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的权益,就有可能对她在娘家的征地补偿分配产生影响。 具体的情形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村规民约等进行综合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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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外嫁女能得到农村征地补偿吗知乎,外嫁女是否可以享受娘家征地款
内容投稿:郝彤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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