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是否可以用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咨询
邓青锋律师

邓青锋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擅长征地拆迁业务,能够独立谈案、承办案件;擅长非诉业务,熟知新三板挂牌、信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事宜;

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是否可以用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是否可以用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直接作价出资,但特定情形下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具体分析如下: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性质与限制

▷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具有特定的公益目的和政策导向,通常不能直接用于作价出资。

2)特定情形下的作价出资可能性

1. 国有企业改革: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处置。

2. 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某些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如公共租赁住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允许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3)作价出资的法定程序

1. 申请与审批:土地使用者需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 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后,土地使用者需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包括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将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

3. 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明确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等相关权益变更情况。

4)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特定条件下作价出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法律分析:

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兰州市西固区蔬菜公司、兰州和顺汽车修理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蔬菜公司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上诉人在补交案涉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时,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兰州市西固区蔬菜公司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通知》兰政地补(2003)021号]及编号为兰国用(03)字第X7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均载明“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以转让、联营、联建等方式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或转让给其他方做房地产开发和其他经营性使用,在使用期限内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兰州市西固区蔬菜公司负担。

雷某某、刘某某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雷某某上诉请求:

依法改判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2021)豫1525民初7044号民事判决。

一审引用《土地管理法》第63条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来处理经县级人民政府划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明显是适用法律错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雷某某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是否可以用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为什么,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么

内容投稿:邵盈

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是否可以用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能给孩子买吗,拆迁户的房子能不能买

26年07月10日
拆迁房提取公积金比例要求,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吗怎么提取

26年07月10日
房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可以贷款吗,拆迁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26年07月10日
购买拆迁房能用公积金吗,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吗怎么提取

26年07月10日
爷爷拆迁房视频真实图片,孩子上学可以用爷爷奶奶房产证吗

26年07月10日
拆迁房如何公积金贷款,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26年07月10日
拆迁房不能用公积金吗吗,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吗怎么提取

26年07月10日
住房公积金能买拆迁房吗,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吗怎么提取

26年07月10日
拆迁房可以用吗,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买卖是否合法

26年07月10日
拆迁房怎样用公积金,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吗怎么提取

26年07月10日
集体土地房屋转让交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增值税吗,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要交契税吗

26年07月10日
集体土地入市范围很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可以走集体土地入市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入市是什么意思

26年07月10日
收回集体土地的后果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吗

26年07月10日
如何留住土地使用权,各地政府收储二手房的作法

26年07月10日
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对方土地使用权吗,强制执行会变卖被执行人的土地吗

26年07月10日
集体土地居民继承国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26年07月10日
如何取消土地使用权年限,政府单位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最新规定

26年07月10日
土地使用权属于流通物吗,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都可以执行吗案例

26年07月10日
农民怎么获得集体土地,户口在农村但没有田土怎么办,如何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26年07月10日
集体土地长期转让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转让

26年07月1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