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子一般不能直接对土地进行确权,但存在特殊情况。土地确权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家庭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当家庭中某个成员(如外孙子的外公或外婆)去世时,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承包地仍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 若户内所有成员去世,发包方将收回承包地,此时外孙子通常不能继承承包地,也就无法进行确权。
▷ 但若外孙子与外公外婆在同一承包户内,则可作为承包户一员继续承包土地,并进行确权。
2.其他承包方式:
▷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若外公是以这种方式承包的土地,外孙子作为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并进行确权。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是通过“一户一宅”的方式分配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的。
▷ 若宅基地上有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外孙子在符合一定条件(如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下,可以继承房屋进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确权。
▷ 若外孙子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一般无法直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
个人把户口迁出并不会影响土地确权。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
如果是宅基地的,宅基地一般归其父母所有,如果没有父母等人,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女方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收回或强占。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外嫁女肯定有征地补偿吗外嫁女不一定能够获得征地补偿。如果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同时本人依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话,就能够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具体来说,外嫁女要参与分配娘家村集体所取得的征地补偿,需要结合自身的户籍信息、日常生活和生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一般情况下,如果外嫁女已将户籍迁到丈夫所在的村集体,随丈夫到夫家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当然无权分配娘家村里的征地补偿。如果双方结婚后,仍在娘家村里生产、生活,同时户口并未迁移,这时候外嫁女仍有权参与分配村里的征地补偿款。这主要是因为,参与分配村集体资产的前提在于,外嫁女具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继续享有村集体成员权的外嫁女,有权分配村集体的财产。结婚迁户口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与材料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3、村委接收证(备注:
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男方所要办理文件;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3、到男方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4、户口本及身份证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4、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农村房子与土地的继承情况不同。
对于农村房子,外孙一般不能直接继承。
若外孙的母亲先于其外公外婆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母亲应得份额。
若无此情况,老人可通过遗嘱让外孙继承。
农村土地分宅基地和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不能继承。
但“地随房走”,继承房子后可继续使用对应的宅基地。
对于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户内有人在,承包地由户内人继续耕种;
若整户消亡,村集体会收回承包地,外孙通常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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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外孙有权吗现在,土地确权外乡人
内容投稿:范琴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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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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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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