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以来参与办理了上百个案件,承接全国各地各类案件,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屋腾退、违法拆迁、分家析产、不动产租赁等纠纷。
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划拨土地的性质与规定
* 定义:划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或特定用途,无偿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单独转让、出租和抵押。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2)办理确权登记的条件
1. 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房屋必须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和要求,各项建设手续需齐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 补缴相关费用:在办理确权登记前,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将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性质。具体标准和程序需依据当地规定执行。
3. 手续完备: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证明土地是通过合法划拨程序取得的,并提交完整的审批文件。
3)办理确权登记的流程
1. 准备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有)、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提交申请: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3. 审核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受理申请。
4. 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后,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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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划拨土地确权收费标准文件,土地划拨决定书如何取得
内容投稿:彭光
内容审核:李垚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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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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