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关于小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大队合作社或种地大户后,是否还能享受补贴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土地流转后补贴的归属
1. 土地流转与补贴的关系:土地流转后,补贴的归属通常与土地流转合同中的约定有关。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而言,国家发放的农业补贴是跟随土地的实际经营者走的,即“谁种地谁得补贴”。
2. 法律依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未直接规定土地流转后补贴的归属,但根据土地流转的实践和相关政策,补贴通常发放给实际进行农业生产的经营者。
2)土地流转给大队合作社的补贴情况
1. 合作社的性质:大队合作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成员主要是农民,且以农业生产为主要业务。
2. 补贴的享受:当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大队合作社后,如果合作社继续在该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那么合作社有权享受国家发放的农业补贴。此时,原承包人(小农户)将不再直接享受这些补贴,而是通过土地流转费用等方式获得收益。
3)土地流转给种地大户的补贴情况
1. 种地大户的定义:种地大户通常指的是具有一定规模、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农业生产者。
2. 补贴的享受:同样地,当农民将土地流转给种地大户后,如果大户继续在该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那么大户有权享受国家发放的农业补贴。原承包人(小农户)则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相应的费用。
小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大队合作社或种地大户后,自己通常不再直接享受国家发放的农业补贴。这些补贴将跟随土地的实际经营者(合作社或种地大户)走。因此,在土地流转前,建议小农户与合作社或种地大户明确补贴的归属问题,并在土地流转合同中作出相应约定。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或1998年开始,期限30年。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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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后小农户怎么办手续,农民的土地流转了国家补贴该给谁?
内容投稿:纪涵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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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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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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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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