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5年时间,长期接触处理各省市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案件,充分了解各省市的征地拆迁模式,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并以此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积极解决委托人面临的问题,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土地征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公开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1)申请信息公开
1.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包括土地征收相关信息。
2. 申请流程:明确负责土地征收的主管部门,如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书面形式(或在线申请)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详细描述所需信息内容。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答复,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0个工作日。
2)投诉与举报
1. 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若相关部门未依法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如逾期不答复或拒绝公开且不说明合理理由,可向本级或上一级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改正。
2. 向监察机关举报:反映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问题,监察机关将依法调查并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 行政复议:若信息公开申请未得到有效回应或答复不满意,可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审查并纠正原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或违法行为。
2. 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直接针对原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公开信息。
不公告征用土地信息的,当事人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征地公告是政府部门征地的权力来源之一,征地公告的目的是将征地批文送达给被征收人,以告知被征收人此地正式开始征收。在征地批文没有被公告之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征地并继续进行耕种,在征地公告作出后应当全部给予补偿。
1)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享有的权利是怎样的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以下权利:
1)获得征地拆迁补偿的求偿权。
2)知情权。这是保证被拆迁人可以参与到征地拆迁的重要保证。知情权的保证主要是通过各种拆迁征收公告等方式落实。
3)征地听证会的参与权。在征地方案报批之前和征地公告公示之后,和安置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被征收人均有听证权。
4)对征地行为不服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5)对评估结果异议权。被拆迁人收到评估结果后10内,认为评估结果存在问题有权利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在10内可以申请专家评审。
6)选择安置补偿方法的权利。
7)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
2)征地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
征地信息公开范围如下:
1、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通过征地方案的批复
2、已经履行法定征地程序的证明文件
3、关于征地范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的征地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农家乐遭遇拆迁该如何维权
在某些景区范围内,农民为了给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住宿及吃饭条件,往往会将自家房屋改造为农家乐,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改善自身生活条件。那么这些农家乐所占用的土地在面临征收时,农家乐的拆迁如何进行补偿的,具体要看农家乐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的建筑,拆迁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在自家宅基地自建房屋上改建并且属于合法经营的农家乐,其拆迁补偿应当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即征收单位应当取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的征地批文后依法发布征地公告,然后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最终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如果是在耕地上违法建造的房屋来经营农家乐,在面临征地拆迁时,仅仅耕地可以获得补偿,耕地上建设的房屋是不能获得正当补偿的,因为该占地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建造的房屋也应当属于违法建筑,在正当、合法的征收程序中是不予补偿的。因此,农家乐在遇到拆迁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要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违法的建筑,拆迁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合法建筑却被违建强拆就要注意了,应当及时启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不公告征用土地信息的,当事人可以拒绝交付土地。
征地公告是政府部门征地的权力来源之一,征地公告的目的是将征地批文送达给被征收人,以告知被征收人此地正式开始征收。 在征地批文没有被公告之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征地并继续进行耕种,在征地公告作出后应当全部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收土地不出公告怎么办,土地征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公开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征收土地不出公告怎么办理,征地公告后迟迟不征地
内容投稿:明煜诺
内容审核:石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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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