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在城市规划区内宅基地的审批,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宅基地审批的具体规定及流程:
1)宅基地审批的基本规定
1. 申请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审批流程
▷ 宅基地申请需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3. 宅基地使用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宅基地审批的特殊情况
1. 宅基地退出与重新分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且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2. 宅基地的转让与限制
▷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此规定旨在防止宅基地的非法转让和滥用,保护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宅基地审批的具体流程
1. 申请与审议
▷ 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 审核与现场勘查
▷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 审批与颁证
▷ 审核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城市规划区内宅基地的审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宅基地处理也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
符合申请宅基地确不批:
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达到分户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村里没有或者不够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批准宅基地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申请宅基地的。如果达到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后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具体要看被拆迁户选择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迁建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或房屋补偿。
如果选择了迁建安置方式,那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安置或房屋置换安置,那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龚某某、龚某某等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原告龚某某贵、龚某某来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平乐县××镇××村委××村的宅基地(土地证号为0×**,面积约170平方米)进行分割,二原告占三分之二,被告占三分之一;
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上述的宅基地上建房;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位于平乐县××镇××村委××村的宅基地(土地证号为0×**,面积为260.47平方米)内,七十年代建有三间泥瓦结构的房屋及厨房,后该房屋就居住问题作了明确划分,房屋(座向)的左边一间由老大龚某某发(被告的父亲)居住及管理使用,右边的一间及厨房由老二龚某某贵(原告)及老三龚某某来(原告)共同居住及管理使用。
案件受理费1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龚某某贵、龚某某来负担,驳回原告龚某某贵、龚某某来的诉讼请求。
✎罗某某某与张某某成,宜川县丹州街道办事处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罗某某兴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交付位于宜川县XX园XX小区的门面房1间、单元房2套(价值约90万元);
2.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
按照原宜川县丹州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安置方案“5分-1亩划一院加一间”的规定和拆迁协议中“甲方给乙方于2009年6月底前,在城市规划区内划拨2分宅基地,进行安置”的约定,原宜川县丹州镇人民政府在征迁了原告的房屋后在现XX园XX小区处给原告划拨了1.5院(3分)宅基地,并联系了被告张某某成进行开发建设,口头约定房屋建成后给原告分配门面房1间、单元房2套,剩余的归被告张某某成。
由被告张某某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以被征迁的登记在罗某某兴名下的第0026号土地为分配房屋标准,向原告罗某某兴交付位于宜川县XX园XX小区的门面房1间、单元房2套,被告张某某成在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所确定的向原告罗某某兴交付门面房1间、单元房2套义务时,被告宜川县XX街道办事处应予以协助、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规划区内怎么申请宅基地,城市规划区内宅基地审批有关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规划区内怎么申请宅基地补偿,拆迁后如何申请宅基地
内容投稿:萧妍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