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法律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及各类民商事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土地确权后如果存在争议,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以下是具体的解决途径和法律依据:
1)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是解决土地争议的首选方式,通过双方或多方的直接沟通,寻求共识,达成和解。
2)政府处理
1.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政府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争议进行裁决。
2.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权利,确保争议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3)法律途径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和第四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2.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土地利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土地确权后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政府处理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在解决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争议的公正、合理解决。同时,当事人在争议解决前应保持土地利用现状的稳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法律分析:
确权后发生土地权益纠纷的,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关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如果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二)人民政府调处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没有确权的后果: 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对土地进行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土地确权就是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确定土地附着物的权益归属。
所以需要积极进行权属确认登记。
确权的一般流程如下: 1、入户调查: 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 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 2、测量制图: 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 根据工作底图,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3、公示审核: 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 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栾某某某、栾某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件,栾某某军上诉请求:
撤销原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土地之所以发生争议,是因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涉土地在签署合同前,被上诉人因对上诉人已耕种八年的土地是否享有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依法应先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栾某某军负担。
✎陈某某、陈某某等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陈某某新、陈某某磊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裁定驳回陈庄村委会的起诉。
2.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陈庄村委会承担。
”本案纠纷实际为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依法应当由人民政府处理,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应当依法驳回陈庄村委会的起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陈某某新、陈某某磊负担。
✎王某某1、王某某2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王某某1上诉请求:
l、依法改判驳回王某某2的一审诉讼请求;
2、由王某某2负担二审诉讼费用。
上述明显均不是人民政府的确权决定,但是原判却据此认定:
本案中,银某某高速争议的1.6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系王某某2。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6元,由上诉人王某某1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有纠纷如何处理,确权后的土地有争议该怎么解决”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有纠纷如何处理好,土地确权纠纷法律规定
内容投稿:张锦琬
内容审核:赵晓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