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权需公告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法律规定

咨询
冯振兴律师

冯振兴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地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收回土地使用权需公告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法律规定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法律规定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收回情形与审批

1. 收回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收回情形包括:为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期限届满未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停止使用原划拨土地的;公路、铁路等经核准报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可无偿收回,但存在例外情形。

2. 审批程序:收回方案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请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确保收回决定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2)公告、听证与补偿

1. 公告程序: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需发布收回公告,明确土地位置、面积、收回理由及补偿方式等关键信息,保障土地使用者的知情权。

2. 听证程序:土地使用者对收回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听证。听证应遵循法定程序,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公正透明。

3. 补偿机制:因公共利益收回土地的,需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土地使用年限、开发情况及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确保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不受损。

3)注销登记与后续处置

1. 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者收到补偿后,应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交回相关证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完成权属变更。

2. 后续处置: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可根据城市规划重新出让、划拨或用于其他公共利益项目,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法律分析: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如下:

1、将拟定的收回方案,上报至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

2、批准通过后,就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告

3、相关部门作出收回决定

4、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我们都知道,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他涵盖了我国国土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国家可以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转移到其他人或企业的手中,但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国家在试用期届满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有权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将土地收回?今天,小编就来为您讲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的法律规定。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

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

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

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

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

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

有偿"

、"

有期"

,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某公司诉太原市政府行政处理案

这是一起涉及行政处理的行政案件。

确认再审被申请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收告〔2014〕018号《太原市人民政府为实施解放南路长治路改造道路建设涉及收回迎泽大街以南,中心街以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中有关收回某公司749。

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城市市区的土地和房屋的,市、县人民政府一般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并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规定精神,由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实地查勘的基础上,根据被征收不动产的区位、用途等影响被征收不动产价值的因素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综合选择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对被征收不动产价值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评估结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偿,本案中,因实施道路建设改造工程的需要,太原市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步骤并应依法及时解决补偿问题。

五指山宏建客运有限公司与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命令一审行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命令案件,原告宏建公司诉称,其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认定被告向原告作出的五土资函2018]71号《关于收回五指山市宏建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WZSJS-2018-1地块用地的告知函》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给予撤销。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2018年3月被告在没有跟原告协商解决好土地补偿的情况下,将原告水满乡农贸市场面积4955平方米的五国用(2002)字第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2969平方米(含4.45亩),编号为WZSJS-2018-1强制无偿收回,交付给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使用,并向原告发出《关于收回五指山市宏建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WZSJS-2018-1地块用地的告知函》,在告知函中没有告知原告对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的权利、期限及复议机关。

确认被告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原告五指山宏建客运有限公司作出的五土资函2018]71号《关于收回五指山市宏建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WZSJS-2018-1地块用地的告知函》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回土地使用权需公告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收回土地使用权需公告吗法律,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生效

内容投稿:鲁思欣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收回土地使用权需公告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法律规定/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房子能买卖吗,土地用途是划拨,能买卖吗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地随人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26年07月16日
土地使用权属于长期吗,土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的吗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如何审批,集体土地上建设审批手续流程,集体土地使用权审批的法律依据

26年07月16日
村委有土地使用权吗,农民的土地没有经过农民同意村委会有权使用吗

26年07月16日
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资产,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26年07月16日
四川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评估

26年07月16日
自己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26年07月16日
购买村里集体土地,怎么合法买村里的土地,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26年07月16日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后怎么办,商业土地年40年年限到期后费用

26年07月16日
农村拆迁村庄公告,明年起农村房屋统一拆迁是真的吗

26年07月16日
拆迁公告发布后多久开始拆,拆迁公告后多久拆迁

26年07月16日
房屋征收几公告,房屋征收公告由哪个部门下发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26年07月16日
房屋腾退执行公告格式,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6年07月16日
法院依法腾退,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6年07月16日
企业拆迁公告内容怎么写,劳光村拆迁安置公告,厂房拆迁公告

26年07月16日
公告拆迁结果补偿,宅基地拆迁公告的搬迁期限内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 经一方

26年07月16日
茌平集体土地征收公告,土地价值包含哪些,茌平拆迁公告

26年07月16日
执行腾退公告期限,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6年07月1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1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1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1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1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