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为既可能属于行政行为,也可能属于民事行为,具体取决于拆迁的主体、目的及程序等因素。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行政行为性质的拆迁
1. 征收拆迁: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如修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进行拆迁时,该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行政行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作出的征收决定及后续补偿安置行为均属行政行为。此类拆迁具有行政强制性和单方意志性,政府无需与被征收人协商,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和法定程序,即可作出征收决定。
2. 特征:行政行为性质的拆迁具有强制性,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且不搬迁,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民事行为性质的拆迁
1. 商业拆迁:若拆迁是由开发商基于商业开发目的而进行,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不存在行政机关的主导和强制干预,则该拆迁行为被视为民事行为。
2. 特征:民事行为性质的拆迁中,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拆迁补偿等事宜。被拆迁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签订拆迁协议,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开发商不能强制拆迁。
3)综合判断
拆迁行为的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拆迁的主体、目的和依据。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属于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而开发商为了商业利益进行的拆迁则是民事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行政处罚不包括强制拆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拆迁行为是行政征收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
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
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
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
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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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是行政行为吗还是法律行为,拆迁是行政征用还是行政征收
内容投稿:顾黛乐
内容审核:李佳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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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