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交易划拨土地使用权,国家划拨的土地能否交易

咨询
黄钰峨律师

黄钰峨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商事

深耕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疑难维权案件。

如何交易划拨土地使用权,国家划拨的土地能否交易

一、国家划拨的土地能否交易

国家划拨的土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交易的,但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划拨土地的性质与限制

1.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或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具有特定的公益或政策目的。

2. 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符合特定条件并经政府批准的除外。

2)划拨土地的交易条件与程序

1. 交易条件

▷ 土地使用者需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 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 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收益抵交出让金。

2.交易程序

申请与审批: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签订出让合同与补缴出让金:经批准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出让金。

过户登记: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过户登记手续。

3)特殊情况与政策差异

经济适用房等特殊类型房屋:占用划拨土地的经济适用房,在满足一定年限(如购买满5年)和其他条件后,可按政府标准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进而转让。

企业改制等情况: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特殊情况下,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土地证出让和划拨的区别

土地证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

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

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4、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

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允许、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是能够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

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是划拨土地使用转让程序。

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转让,具体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有哪些步骤以及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呢?看过下面,您就知道。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具体有哪些步骤呢?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4、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

通知书内容包括:

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5、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6、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7、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交易划拨土地使用权,国家划拨的土地能否交易”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如何交易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土地怎么交土地出让金

内容投稿:邹一芷

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如何交易划拨土地使用权,国家划拨的土地能否交易/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6年07月1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6年07月1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6年07月1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6年07月1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6年07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6年07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7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转让资格,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的归属,是否属于国家矿产资源由哪个部门认定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民法典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规定

26年07月16日
土地使用权到期要交费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是否需要交费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补缴地价款,征地后未交土地出让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出售消息,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最新政策,集体土地使用权出售

26年07月16日
个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6年07月16日
农村集体土地以租代售,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最新指导意见

26年07月16日
拆迁评估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补偿计算

26年07月16日
出租集体土地如何处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26年07月1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1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1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1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1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