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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土地摊销是否要留残值,需根据土地用途及会计准则判断,一般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摊销预计残值通常为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摊销
1. 适用情况:企业购买的土地若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 摊销方法与残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年限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有效年限和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中的较短者确定,但一般不超过70年。年摊销额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原值 ▷ 预计残值)/ 摊销年限,其中预计残值通常为零,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剩余价值。
2)特殊情况下的摊销处理
1. 投资性房地产:若土地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下,按照无形资产有关规定计提摊销;公允价值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土地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计入房屋建筑物成本,不单独摊销。
3. 划拨土地:划拨土地是否计提摊销,需根据土地用途、使用权情况及相关会计准则判断。若符合无形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且使用寿命有限,应计提摊销。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由于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
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所以2010年之前未摊销的要补上如果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算,年限为45年8个月,软件中没有的科目可以自己增加摊销时按使用部门或者作业的成本分摊:
借:
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贷:
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按照一下顺序:
1、按照合同规定收益年限(法律并无规定)
2、按照法律规定有效年限(合同并无规定)
3、按照收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年限(合同与法律均有规定)
4、不超过10年(合同与法律均无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应以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摊销年限。《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的计算,虽然说可以不理它,按照10年进行摊销,但是在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一样会按照20年的摊销年限进行审核,多摊销的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的。具体的账务处理:
借:
管理费用----摊销(20年摊销)贷: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年底一次摊销当年应摊销的无形资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在会计处理时应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并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直接购入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时,无法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价值的,只能作一项固定资产核算,能分清的也分别核算。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按土地购买时确认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未规定或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视同无限期使用,不用摊销。土地使用权与长期待摊费用都是用来归集费用的,归集后再进行分摊,而且二个费用最终都是分摊到管理费用科目。土地和房产一定要分开计提,你做个电子的明细表,把土地和房产分开。年限也不一样,房产可以按20年计提的,土地使用权按使用权证上的剩余年限摊销。按照税法的规定,如果是单独购入的土地,做为无形资产核算.实际上购入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会有一个证的.按照证书的注明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减去购入前的年限,就是购入后的可使用年限.以这个可使用年限做为摊销年限.如果连同地上建筑物一起购入的,如果可以分清土地与建筑物的价值的,应分别做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果无法分清或无法确定土地价值的,则将土地连同建筑物做为一个整体,合并按固定资产核算,按照地上建筑物的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处理。无形资产一般无残值,按年限平均摊销。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当别开进行摊销和折旧。(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各自算各的,当成两个不同的资产处理)例外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的房屋成本。2企业外购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确实无法分离的,将土地使用权按固定资产处理。以上是关于土地使用权摊销残值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解答。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摊销留残值吗,公司购买土地摊销要留残值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摊销有残值吗,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吗
内容投稿:舒妍
内容审核:李佳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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