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城镇拆迁、水域占用、政府谈判等民商行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有两块宅基地,是否都可以申请确权,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两块宅基地都是基于合法手段获得,例如其中一块是通过继承或赠予等方式合法取得的,那么这两块宅基地都可以申请确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因此基于转让、赠予等方式合法获得的一户多宅是可以确权的。
2)如果其中一块宅基地是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或者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获得的,那么这块宅基地将不能确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占用的土地要全部没收。
3)另外,如果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总的来说,宅基地的确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在申请确权前,建议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拥有多处宅基地,可能会存在一些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或风险。所以,在确权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
一户两个宅基地有可能会被收回一个。我们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可以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相关标准。如果农村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房屋的面积都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那么其中一处的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农村集体依法回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一宅两户拆迁赔偿:
第一种是按两户人的人口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按户口取得两块用于建房的土地。
实际操作中大多采用第二种安置方式,两户应当提前商量沟通,避免产生安置纠纷。
一般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林某某地、林某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林某某地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林某某、林某某、林某某对林某某地的诉讼请求或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林某某、林某某、林某某承担。
综上,本案属于宅基地纠纷(宅基地置换),而一审判决未适用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未考虑宅基地的使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林某某出嫁户口迁出后明显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林某某、林某某都已分户独立,不再享有案涉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错误引用《继承法》规定作出极为错误的判决。
变更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4民初2585号民事判决为:
确认《荔集建(2002)字第17024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及《荔集建(2002)字第17024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中共有大厅西边墙中线以西的房屋属于林某某地所有,该中线以东的宅基地由林某某、林某某、林某某共同使用,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李某某、韩某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李某某某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原判,改判或发还重审。
因为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买卖标的物明确写明了是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是同时出卖的,并非原审法院认定的先出卖的房屋,然后宅基地随之转移。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李某某某负担。
✎王某某、陈某某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王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陈某某某、徐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诉讼费由陈某某某、徐某某承担。
第四,除陈某某某、徐某某向法庭提交的无王某某签字的《协议书》外,没有其他书面证据能证明涉案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为陈某某某、徐某某所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王某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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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村拆迁能确权两个宅基地吗怎么办,农村拆迁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内容投稿:方灵言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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