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后能追缴吗,土地经多次转让 如何追缴土地出让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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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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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疑难维权案件。

土地转让后能追缴吗,土地经多次转让 如何追缴土地出让金金

一、土地经多次转让 如何追缴土地出让金金

土地经多次转让后,追缴土地出让金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明确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

1.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这意味着,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原土地出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义务,将随之转移给新的受让人。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这强调了土地出让金缴纳的义务性和法定性。

2.责任主体

▷ 在土地多次转让的情况下,追缴土地出让金的责任主体通常是当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即最后一次转让的受让人。如果转让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即进行转让,那么原受让人也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追缴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措施

1.核查土地出让合同与转让记录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详细核查土地出让合同及历次转让记录,确认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转让价格及条件等关键信息。这是追缴土地出让金的基础和前提。

2.发送催缴通知

▷ 在确认欠缴情况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向当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发送书面催缴通知,明确指出欠缴事实、金额、依据及补缴期限,并告知逾期不缴纳的法律后果。催缴通知应包含详细的欠缴信息、法律依据及补缴要求,并采用直接送达或法定程序下的其他有效送达方式,确保送达证据完备。

3.沟通与协商

▷ 在催缴通知发出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与当前的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和解释,尝试达成和解或分期缴纳协议。这有助于缓解矛盾,促进问题的和平解决。

4.行政决定与诉讼途径

▷ 若协商无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要求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同时,也可以以出让合同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5.强制执行

▷ 若获得法院判决或裁定,但当前的土地使用权人仍不履行缴纳义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土地出让金得到及时、足额的缴纳。

3)特殊情况的处理

1.闲置土地处置

▷ 对于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除追缴土地出让金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还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如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

2.企业破产清算

▷ 若受让方为企业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确保土地出让金作为一般债权得到受偿。

3.政策变化与合同约定

▷ 在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问题时,还需考虑政策变化和合同约定对土地出让金交纳的影响。如果相关政策或合同条款发生了变化,导致原本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现在需要交纳,或者原本需要交纳的金额发生了变化,那么应按照新的规定或合同条款来执行。

二、土地征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的区别

法律分析:

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出让金不是一回事。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的金概念: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2、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土地出让金只是取得有偿使用方式中的一种出让方式而需要支付的一种价款,而土地有偿使用费则不仅仅包括出让方式,而且还包括其他更多的方式。

2)本身属性:

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本身使用价值的价格表现,他体现和反映的是土地使用价值,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2、土地使用费则是因为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分离后,所有权人向使用权人收取的费用,他随不同的土地权利流转,不同的政府行业政策,不同的土地利用状况下,其具体标准和收取金额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判刑多久

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罚金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价额的5%-20%。

2.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会并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

3.情节严重包括转让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等情况;

情节特别严重如转让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等。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后能追缴吗,土地经多次转让 如何追缴土地出让金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转让后能追缴吗合法吗,土地转让了

内容投稿:罗依

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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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后能追缴吗,土地经多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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