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挂牌出让土地可以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土地所有权不得转让,但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具体来说,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需遵循以下要点:
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条件
1. 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方必须已经全额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方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3. 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若土地用于房屋建设,需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若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2)转让程序与审批
1. 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双方需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办理转让登记:转让合同签订后,应依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 缴纳相关税费: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
3)法律责任与风险
1. 非法转让的法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2. 合同违约风险:转让方应确保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无权利瑕疵,否则可能面临受让方的违约索赔。
3. 政策变动风险:土地使用权转让可能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转让双方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
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必要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规定》共28条,主要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原则、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它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组织实施程序制度
三是严格的法律制度。《规定》明确规定: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出让是广东、江苏和重庆等地在招标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实践中创新出来的,挂牌出让综合体现了招标、拍卖和协议方式的优点,并同样是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特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重要方式,尤其适用于当前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具有招标、拍卖不具备的优势:
一是挂牌时间长,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
二是操作简便,便于开展
三是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场的形成和运作。为此,《规定》将挂牌出让与招标拍卖方式并列,将挂牌出让作为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补充,对挂牌出让的适用范围、程序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考虑到在挂牌截止时有可能出现众多竞价人竞相竞价的情况,为了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第19条规定: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要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第4条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规定: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沈某某、沈某某等定金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退还定金50万元给原告;
判令被告支付利息给原告(利息计算方法,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2016年3月20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双方约定,被告(甲方)将位于北流市地块,长20米、宽20米,共4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北土管证字(1995)118号,原土地使用权人:北流市植物油厂】转让给原告(乙方)使用,价格按每方米3500元计,转让款共计140万元,被告保证其拥有上述土地的使用权。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沈某某、沈某某、沈某某负担,驳回原告沈某某、沈某某、沈某某的诉讼请求。
✎兰某某、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件,兰某某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2020)新2923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将划拨土地转包获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效力性规定,当属无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363.79元,由兰某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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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挂牌出让的土地转让违法吗怎么处理,挂牌出让土地的条件
内容投稿:韩锦仪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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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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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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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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