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遇到拆迁,土地赔偿款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拆迁补偿款归属
1.以出让方式取得:若转让合同无特别约定,拆迁补偿款(含土地价值补偿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一般归受让方,因其已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益。
2. 以划拨方式取得:转让时需经政府审批并补缴土地出让金。拆迁时,土地补偿部分可能部分上缴国家,剩余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分配;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则归实际所有人。
2)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拆迁补偿款归属
1.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 同村村民之间合法转让的,拆迁补偿款中的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归受让方。
▷ 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转让的,通常无效。拆迁时,宅基地补偿归原转让方,地上房屋补偿可能考虑受让方的建房投入给予一定补偿,但具体归属易产生争议。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受让方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益后,拆迁时基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归受让方,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补偿也按所有权归属分配。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转包、出租的,承包关系不变,拆迁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
▷ 互换、转让的,承包关系变更,拆迁补偿款中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补偿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均归受让方所有。
3)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卖家能证明自己是原主人且买家同意,拆迁补偿款可能归卖家所有。这种情况下的具体归属还需根据双方的实际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 双方若有明确约定拆迁补偿款归属的,应按照约定处理。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按照如下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青苗以收获期,按季进行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其他附着物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
应当归承包经营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共同所有,分配标准是:
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具体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不过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而对于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的补偿,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
2.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虽然实际使用土地的人发生了变化,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并没有发生改变。
所以该笔补偿费应由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但是并不能说土地补偿与接包人或者承租人毫无关系。
合同当事人事先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约定承包地被征收时对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接包人和承租人依照转包合同、出租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去土地的集体成员的专门补偿,所以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接包人属于安置的对象范围,而承租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所以无权要求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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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拆迁后归谁管,土地流转后政府征用补偿款归谁
内容投稿:安婷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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