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擅长领域/案件类别 行政征收合法性调查、违法强制拆除维权、征拆安置补偿维权、国家行政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
公租房拆迁时,动迁款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通常涉及承租人、共同居住人及相关权益人。以下是对公租房动迁款分配问题的详细解析:
1)分配原则
1.保障承租人基本权益:公租房的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在动迁过程中,应首先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和合理补偿。
2. 公平合理:动迁款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妥善平衡。
3. 依法依规:分配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分配方法与流程
1. 确定补偿对象:
▷ 一般情况下,公租房的承租人作为实际使用者,是主要的补偿对象。
▷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去世,其共同居住人或继承人可能成为新的补偿对象。
▷ 户口不在但长期实际居住并对房屋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可能被视为安置对象,需由相关部门或法院综合判定。
▷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即使未满一年,也通常视为同住人;若因结婚居住满五年,无论是否有户口,均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2.评估房屋价值: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公租房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动迁补偿的基础金额。评估时考虑房屋的建筑结构、面积、地理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
3. 协商分配方案:
▷ 承租人与出租方(通常是政府或公共住房管理机构)就动迁款的分配进行协商。
▷ 协商内容可能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装修补偿等具体项目。
▷ 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安置对象之间对动迁款进行均等分割。
▷ 对居住困难的安置对象,如无私有住房且实际居住在公租房内面积较小者,会适当多分。
▷ 对房屋来源、装修、维护有较大贡献的安置对象,可适当多分。
▷ 对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均分所得无法保障正常生活的安置对象,会酌情多分。
▷ 若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了较多款项,分配时应予考虑。
▷ 对公租房内未成年人承担监护义务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分配时可获更多补偿。
4. 签订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动迁补偿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动迁款的分配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
5. 执行分配:按照协议约定,出租方向承租人支付动迁款。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3)特殊情况处理
1. 存在多个共同居住人的情况:如果公租房内存在多个共同居住人,且他们均符合一定条件(如长期居住、无其他住房等),则动迁款可能在承租人和其他共同居住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或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 承租人违约或违规的情况: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存在违约或违规行为(如擅自转租、转借等),可能会影响其获得动迁款的资格或分配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产权纠纷或抵押权情况:若房屋存在产权争议或已抵押给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动迁款的分配将更为复杂。此时,补偿款可能会被提存,待产权纠纷解决或债务清偿后,再支付给确定的产权人或剩余部分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法律分析:
这个具体是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的,但一般来讲是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1、拆迁补偿款一般自拆迁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发放补偿款,一次性支付到位。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
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一)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二)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2、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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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款一次性发放吗怎么判定的,拆迁一次性补偿
内容投稿:彭华
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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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