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最新规定主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下是具体规定:
1)确权登记范围与主体
1. 确权范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五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对象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已依法征收为国有的土地。
2. 确权主体: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确权主体需与土地实际权属关系一致。
2)确权登记程序与材料
1. 登记程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需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界址面积材料等六类材料。登记机构应公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确保流程透明。
2. 审核与公示:登记机构需审核材料真实性,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核实权属界线。审核结果需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3. 发证与保护: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登记发证,证书载明所有权人、坐落、面积等信息。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3)特殊情形处理
1. 权属争议:存在争议的,按“尊重历史、有利生产生活”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跨行政区域土地需取得飞出地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并在证书记事栏注明。
2. 与其他权利冲突:确权登记不得损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与林业、草原等部门管理的重叠区域,需在证书记事栏注记相关部门管理情况。
1.申请:
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
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1)怎么办集体土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2)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一、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
对农村集体土地是房屋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会进行产权调查,而被征收人可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进行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王某某、泰来县大兴镇阿拉新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王某某上诉请求:
1.要求按土地经营权证上的面积75亩给王某某确权;
2.把王某某2016年—2021年的种植补贴(青苗补贴)返还王某某。
3.阿拉新村委会以1997年台账为准,确权的这种划分不合法,违背村民意愿,原因以1997年补贴台账为准确权,能确权的土地2.7万亩,阿拉新村1997年台账2.7万亩,1999年补贴台账4.5万亩,2016年实测7.1万亩,如按1997年台账确权,将有60%土地成为收费机动地,由于1997年台账面积少收不上税费,1999年村镇组织测量土地并上了台账第(这里包括1999年上台账交农业税,领直补1.8万亩土地确不上权),阿拉新村委会这种把1997年台账划成能确权的土地,1997年之外土地包括有台账耕地(1999年台账)划分为机动地,导致机动地严重超标,造成乱收费。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上诉人王某某负担。
✎王某某某、王某某某君等物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新乡市凤泉区大××镇××号不动产为六原告共同共有的房屋财产;
2.请求判决第三人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村委会负责办理办理变更JC01756号不动产土地使用者王某某某常的错误登记,变更恢复土地使用者为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在1992年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时王某某某甫委托其侄子王某某某雨(系王某某某常之子)去办理,王某某某雨误将土地使用者姓名办成了其父王某某某常(其与王某某某甫系同胞兄弟),直至2004年3月王某某某甫去世后原告才知道《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误,原告王某某某曾委托被告王某某某(系王某某某常之子)办理更名手续,但连续几年没有结果。
确认原告王某某某、王某某某君、王某某某锋、王某某某、段某某、王某某某对案涉宅院中的房屋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王某某某负担。
✎郭某某、梁某某等与郭某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郭某某成、梁某某、郭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原告郭某某成名下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责任田归原告所有;
2.依法确认位于定兴县东、杜庄地界西、去定兴县二中的路北、董某某和郭某某成官道东的宅院归原告所有。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至今】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宅基地的发放是以户为单位,所以原告郭某某成名下的新宅院为郭某某成、梁某某、郭某某、郭某某(同一户口本、共同吃住、经济来源共同消费)共同所有,建设者郭某某是物权人中之一。
原告郭某某成在自有财产价值范围内补偿被告郭某某人民币100,000元,被告郭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自郭某某成新宅院中迁出,搬回某某自己的宅院居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拆迁确权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最新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集体土地拆迁确权规定最新,集体土地拆迁法
内容投稿:黄璇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