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土地流转后遇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土地补偿费的归属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份额。
2.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受让方作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被征收时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的归属
安置补助费主要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在土地流转的情况下,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转让,那么安置补助费应归受让方所有,因为受让方已经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归属
1. 根据土地流转后的实际使用情况,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土地已经转包或出租,那么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归接包人或承租人所有,前提是合同中未另有约定。
2. 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如果双方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土地流转后遇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土地补偿费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或受让方)所有,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则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由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归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应当归承包经营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共同所有,分配标准是:
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具体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不过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而对于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的补偿,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
2.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虽然实际使用土地的人发生了变化,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并没有发生改变。
所以该笔补偿费应由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但是并不能说土地补偿与接包人或者承租人毫无关系。
合同当事人事先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约定承包地被征收时对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接包人和承租人依照转包合同、出租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去土地的集体成员的专门补偿,所以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接包人属于安置的对象范围,而承租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所以无权要求安置补助费。
✎马某某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下坝社区第18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下坝社区第18村民小组返还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金172 860元。
2017年3月25日,在被告第18村民小组90%的农户代表、原告、第三人锦樵公司及村委会的部分干部的参与下召开了会议,与会者一致决定,将原告家的承包地全部流转给第三人锦樵公司进行经营,原告因此收取了第三人锦樵公司支付的2017年的土地流转费2500元以及额外的补偿费2500元,锦樵公司在2018年也在原告的承包地上栽种了树木。
被告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下坝社区第18村民小组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10 247.76元,案件受理费1878.6元(已减半),由原告马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负担(因系原告自己拒绝领取款项,所以受理费全部由原告承担)。
✎万某某与万某某付、张某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万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土地流转费88868.24元,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80年土地承包到户时,原告与万某某、万某某、万某某分、万某某连及父亲万某某、母亲胡某某为一户共七人承包土地七份。
被告万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万某某土地补偿款17788.18元,案件受理费2022元(已准予缓交至执行阶段),由原告万某某承担1617.27元,被告万某某承担404.73元。
✎赵某某、赵某某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付给原告承包地流转补偿款41760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按照我父母们离婚时的约定,我依法应当获得土地流转费417600元,但被告收到该款后拒绝将我应得的部份分配给我,为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被告赵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赵某某土地流转费183040元,案件受理费3782元,保全费2608元,共计6390元,由原告赵某某负担3282元,被告赵某某负担3108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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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拆迁归谁所有呢,流转土地被征收补偿给谁
内容投稿:邵阳
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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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