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方式主要取决于土地的类型和用途。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无需主动申请续期,但需注意续期费用的缴纳问题。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同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应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也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能需要主动申请续期,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在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继续承包土地。
总的来说,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方式和规定有所不同。使用权人应了解自己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期限,并依法办理续期手续。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一般会自动续期。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1)自动续期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无需申请,即可自动延长使用期限。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处理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应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同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申请续期的流程(如地区政策有特别要求)
虽然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可能仍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此时,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外,续期申请通常会得到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者需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4)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但未获得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的房产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自然消失。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一般会自动续期。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土地使用者主动申请续期。无论如何,土地使用者都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方式主要取决于土地的类型和用途。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这一规定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
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其续期方式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同时,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问题,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同样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这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续期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届满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进行继续承包。具体来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当这些期限届满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继续承包。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总的来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主要取决于土地的类型和用途,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当参照具体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期限 届满后,续费是可以的。具体的续费费用应以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
该规定的意义在于:
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
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杨某某、辉南县辉发城镇蛟河腰屯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杨某某上诉请求:
1.请求上诉人具有优先承包权。
被上诉人发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确认上诉人具有优先权。
2.请求判决上诉人具有继续承包权。
5.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不存在另行发包的问题,而是由原土地承包人无条件进行延长承包期三十年。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人杨某某负担。
✎龙某某、周某某飞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龙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发回重审或驳回周某某飞的诉讼请求;
2.二审诉讼费用由周某某飞负担。
最初交易时双方都不清楚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期,后双方就房屋续期到正常年限所需续期费用承担问题达成周某某飞自愿承担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由欧某某承担,该口头协议是对原《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周某某飞交续期费用29000元转给龙某某后,双方口头约定的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并生效。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世茂天城置业有限公司、潘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世茂公司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潘某某诉讼请求;
2.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由潘某某承担。
(1)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以及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和材料”,世茂公司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已经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在售楼中心大堂显著位置,用案场公示牌将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在内项目信息在销售大厅进行公示,而涉案商铺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已经明确记载商业商务用地使用年限40年(至2054年7月23日止),因此潘某某对商业用地40年年限是知情的。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40元,均由被上诉人潘某某负担,撤销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5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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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能续期吗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吗
内容投稿:岑雯
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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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