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自2005年律师执业至今拥有18年征地拆迁经验。曾为政府、开发商、村委会在拆迁一线提供过10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懂政府、懂开发商、懂村委会、懂被拆迁人、懂社会运行规则,是一个拥有综合经验的专业型律师。其团队专注为被拆迁企业提供法律、资产评估、税务筹划一站式综合服务。代理被拆迁企业与政府或开发商谈判、诉讼,提高补偿标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土地流转不是征地,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两者的详细比较:
1)概念与性质
1. 土地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它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基于双方自愿原则进行,受《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调整。
2. 征地:即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它属于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由行政机关主导,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2)实施主体与目的
1. 土地流转:实施主体主要是农户之间或农户与经济组织之间的自愿行为,目的是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2. 征地:实施主体通常是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目的是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3)程序与补偿
1. 土地流转:程序相对简便,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报发包方备案即可。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补偿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是流入方给予流出方一定的流转费用。
2. 征地:程序严格复杂,包括发布拟征地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以及实施土地征收等步骤。补偿是法定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1)流转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流转土地补偿标准,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土地流转的程序是什么土地流转程序如下:
1、凡流转的土地应由承包农户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请书,并由村土地流转信息员,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乡镇服务站对流转信息进行存储并公开发布。经流转双方协商和共同申请,可由收益评估员进行流转事前价格评估,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评估审核表,提交流转双方参考,确保流转价格的公平、合理
2、以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指导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并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送发包方、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各备案一份。以转让形式流转的,承包方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后,再签订流转合同,合同签订后要将全部合同文本送发包方签署意见后才能生效
3、受让方对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4、凡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登记,并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建立四荒地管理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将四荒地的发包纳入土地流转程序进行管理,在采取流转形式前,需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发包。通过规范的方式取得四荒地承包权的,在依法登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承包者可以采取不同的流转形式进行流转
5、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以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
首先,土地流转不会致使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发生改变。
倘若土地流转之后被国家征用,赔偿事宜会涉及多个方面。
关于土地补偿费,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倘若在流转期间土地被征用,原本的土地承包者(也就是流转出土地的那一方)有权利获得土地补偿费等相关补偿。
不过,这也需要依据流转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可能还需要对土地流转的受让方(正在使用土地的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如对剩余流转期限内预期收益的补偿等。
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流转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等进行综合判断和分配相关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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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属于征用吗为什么,土地流转是拆迁吗
内容投稿:姜奕和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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