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划拨土地转让合同履行不能时,合同可以解除,但需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约定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若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则合同可以被解除。例如,因政策调整或规划变更,双方均认为继续履行合同不再可行,经协商后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即告终止。
2. 约定解除事由出现:合同双方在签订划拨土地转让合同时,可预先设定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行使该权利。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部转让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以下情形可导致合同法定解除:
1. 不可抗力:如因政府政策调整、城市规划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划拨土地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开发建设,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 一方根本违约:若转让方或受让方以明确的方式表示将不履行其主要合同义务,或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转让方未按时交付土地,且经受让方催告后未履行,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以持续履行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不过,在划拨土地转让合同中,这种情况较为罕见。
法律分析:
看卖出去的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如果是国有性质土地,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要不回来了。如果是集体性质的土地,看如何签写的合同,如果签的是买卖合同,那是无效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土地,因为集体土地不允许买卖,只能进行转包或流转。如果是签的转包或流转合同,如果没到村集体备案,可以活动一下,让村里提出反对意见,不同意转包或流转土地,那样土地又回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陈某某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农资公司、陈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解除两原告与被告于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两原告与被告于2009年12月23日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两原告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村黄坭塘(土名)、面积1628平方米、用途为划拨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被告,转让价款为80万元,被告不支付现金,在开发土地后以建成房屋380平方米抵偿转让价款等内容。
确认原告广州市增城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陈某某与被告广州华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于2021年6月2日解除,案件受理费5900元,由原告广州市增城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陈某某负担2950元,由被告广州华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950元。
✎林某某、李某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林某某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解除原告林某某东与被告李某某于2011年12月30日签订的《划拨土地交易合同》;
判决被告将浦国用(2013)A00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返还给原告。
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后,该土地使用权证一直保管在被告手上,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约定的380000元款项,在未能支付38万元转让款项之前,将该土地使用权证交回给原告保管。
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由林某某东负担,驳回林某某东的诉讼请求。
✎刘某某、唐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
2.判决被告立即返还原告400000元合同转让款;
3.判决被告以4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原告支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400000×4.65%×5.5=102300元;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担保费。
事实和理由:
2016年5月14日,被告唐某某与原告刘某某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合同主要条款有:
转让标的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钟祥市××镇××村××路入口处的南侧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含地面附着物),2地块四至:
东齐国家规定红线外75米,西齐按国家规范退让寺沙路红线,南齐现有围墙,北齐按国家规范退让高速路匝道红线(现有围墙),详见附件(该地面平面红线图)。
被告唐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某某返还土地出让金40万元,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唐某某于2016年5月14日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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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如何解除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土地合同怎样依法解除
内容投稿:汪清慕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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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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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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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