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了宅基地还确权吗,已享受过拆迁的还能在宅基地上确权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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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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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拆迁了宅基地还确权吗,已享受过拆迁的还能在宅基地上确权登记吗

一、已享受过拆迁的还能在宅基地上确权登记吗

已享受过拆迁的宅基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仍然可以进行确权登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宅基地确权与拆迁无直接关联

▷ 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宅基地确权是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一项内容,主要目的是明确农户宅基地的面积及权属,以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拆迁则是因城市建设或土地规划需要,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并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相应补偿的行为。

2.已拆迁宅基地的确权情况

▷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拆迁,但宅基地本身并未被政府收回或另作他用,且该宅基地的权属清晰无争议,那么理论上该宅基地仍然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确权登记将明确宅基地的面积、位置、权属等信息,为未来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依据。

3.不能确权登记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宅基地,不得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1. 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2. 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3. 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4. 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已享受过拆迁的宅基地,在符合相关条件且不存在不能确权登记的情形下,仍然可以进行确权登记。这有助于明确宅基地的权属,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前要确权登记吗

要的。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的计划,将确权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现我国有不少地区都在进行土地确权证登记颁发工作。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过去农村土地上的房屋没有发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时要求先确权,就是先由房产部门确认产权归属,然后再征收。也就是先认定房屋主人的真实性,然后才进行征收。确定个人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拆迁征收是个大工程,要满足国家征收的条件,方能按要求进行征收。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之诉1.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2. 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拆迁之后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拆迁后宅基地是否还有使用权需分情况判断。

若为征收拆迁,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后,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国家,原使用人不再拥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若仅对房屋拆迁,宅基地未被征收,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只要房屋未灭失,原使用人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在符合规定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必要修缮。

若房屋自然坍塌等原因灭失后,集体经济组织可能会收回宅基地。

总之,征收拆迁使宅基地使用权丧失,未征收且房屋存在则保留,房屋灭失后可能被收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了宅基地还确权吗,已享受过拆迁的还能在宅基地上确权登记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了宅基地还确权吗怎么办,拆迁了宅基地怎么补偿

内容投稿:吕乐钰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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