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养殖场拆迁、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房屋强拆后,可通过以下步骤申请行政赔偿:
1)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财产或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需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这是申请行政赔偿的前提。
2)准备申请材料
▷ 行政赔偿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
▷ 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 证明强拆行为违法的证据: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违法的事实和证据。
▷ 证明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房屋被强制拆除前后的照片、视频等,以证明财产损失。
3)提出赔偿申请
▷ 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 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若选择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需符合相关时效规定。
4)后续救济途径
▷ 对赔偿决定不服:若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未获回应或不满答复:若赔偿义务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3、城乡规划部门组织人员对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措施。二、房屋强拆程序是: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房屋价值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 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陈某某某和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补偿案件,原告陈某某某诉称,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双阳街道办事处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履行依法处理行政赔偿申请的法定职责违法;
2.判决被告双阳街道办事处赔偿原告陈某某某因其违法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
1722237元(实际数字以判决之日具体核算)。
3.关于赔偿价值认定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阳侨场96]004号《双阳华侨农场关于旧房拆迁、清退的规定》、泉某某政2005]69号《双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华侨农场归侨住房管理的补充通知》进行审查并依法废除。
原告依《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阳江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可获得房屋面积80+64=144平方米,补偿金额245400元,因被告违法行为导致原告无法得到安置房屋和补偿实际金额,依法应增加赔偿补偿实际金额银行存款利息245400元*2.75%*3年=18405元.共合计263805元参照2020年1-7月同地段南益清源春晓成交均价10128元,原告购置144平方米需付1458432元。
被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陈某某某因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70029.80元,确认被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陈某某某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行为违法。
✎王某某与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补偿案件,原告王某某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被告作出强制拆除原告房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因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8619483.5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橡林街道塘坊社区刘庄陈庄村民组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驿政征(2017)33号复印件、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2017)豫15行初32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行终1194号行政判决书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已经确认违法,被告不但不采取补救措施,还实施强制拆除,应当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驿城区政府赔偿原告王某某室内物品损失3万元人民币,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确认被告驿城区政府强制拆除原告王某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陈某某、邓某某等与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补偿案件,原告陈某某、邓某某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被告作出强制拆除原告房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因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8843009.67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橡林街道塘坊社区刘庄陈庄村民组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驿政征(2017)33号复印件、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2017)豫15行初32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行终1194号行政判决书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已经确认违法,被告不但不采取补救措施,还实施强制拆除,应当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驿城区政府赔偿原告陈某某、邓某某室内物品损失3万元人民币,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确认被告驿城区政府强制拆除原告陈某某、邓某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作出的不产生法律效果,但事实上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和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劳动权、相邻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强拆后如何赔偿,房屋强拆后如何申请行政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房屋强拆后如何赔偿,房子强拆以后补偿还有吗
内容投稿:陶雨婷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