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确认拆迁协议无效,需从主体资格、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性及程序合法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对确认拆迁协议无效的详细解答:
1)主体不适格导致协议无效
1.拆迁人资格问题: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是合法的拆迁主体。若实施拆迁的主体并非法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或未取得合法授权的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拆迁并签订协议,则该协议可能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例如,开发商在未取得合法拆迁委托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即属此类。
2.被拆迁人主体问题:
▷ 签订拆迁协议的人必须是对被拆迁房屋享有合法权利的人。若签订协议的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则协议无效。例如,承租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擅自签订的拆迁协议不能约束房屋所有权人。对于共有产权的房屋,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签订的拆迁协议同样可能无效。
3.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 若签订拆迁协议的一方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协议,均属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协议无效
1.欺诈:
▷ 拆迁方通过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被拆迁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拆迁协议,可因欺诈而无效。例如,拆迁方虚构搬迁奖励政策,或者故意隐瞒补偿标准,促使被拆迁人签约的情况即构成欺诈。
2.胁迫:
▷ 拆迁方以给被拆迁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被拆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如拆迁方威胁被拆迁人家人的人身安全,以迫使其签约。
3.乘人之危:
▷ 拆迁方利用被拆迁人的困境或危难,迫使其接受不公平的拆迁条件而签订的协议,同样可能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3)内容违法导致协议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拆迁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拆迁补偿标准低于法定最低标准,或者拆迁范围超出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那么协议无效。
2.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协议中包含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如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置共有财产,也会导致协议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表面目的是进行合法的拆迁安置补偿,但实际上是为了实现非法目的(如通过拆迁变相占用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逃避税收等),这种情况下,拆迁协议虽形式上合法,但因其非法目的而无效。
4)程序违法导致协议无效
1.未依法进行公告等程序:
▷ 拆迁前需进行一系列法定程序,如拆迁公告、听证等。若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操作,剥夺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签订的拆迁协议可能无效。
2.评估程序违法:
▷ 拆迁补偿通常需要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若评估机构的选定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错误、虚假等情况,基于该评估结果签订的拆迁协议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合法的可以。
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拆迁协议无效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
1.主体不适格:若拆迁方未依法取得拆迁许可等相关资质,或被拆迁人不具有签订协议主体资格,协议可能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协议可撤销或认定无效。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协议内容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
4.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例如通过协议非法转移国有资产等。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看似合法的拆迁协议,实则为逃避法定义务等非法目的。
一旦被认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有过错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怎么确认协议无效,如何确认拆迁协议无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怎么确认协议无效呢,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内容投稿:尹清晓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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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
补偿决定是政府单方定价,也是最该起诉的靶子:60日内可复议、6个月内可起诉,逾期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查评估、面积与程序链三处。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可在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拆违程序即合法化;先核三件事:谁发的、认定事实对不对、有没有告知陈述申辩权。
不建议肢体阻拦,正确做法是全程录像取证;暴力抗拆可能被以阻碍执行公务拘留甚至涉刑,稳妥姿势是“人先撤、证留下、事再算”。
合法的强制拆除只有一条路径:政府申请、法院审查裁定、依法执行,行政机关自己动手拆房违法;核三个有没有:补偿决定、期限届满、法院裁定。
按顺序做三件事:一周内固定现场与权属证据、一个月内通过信息公开查清实施主体、在60日复议期或6个月起诉期内启动程序。
报警的真正价值是留下带时间的官方记录,用以证明强拆时间与实施主体;接警后不出警、不处理的不作为,本身可以复议、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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