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拆迁摸底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会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情况,但调查的重点在于核实与拆迁相关的信息,而非单纯针对个人进行调查。以下是对拆迁摸底调查的详细分析:
1)拆迁摸底调查的目的与范围
1. 目的:拆迁摸底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拆迁区域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数量、类型、面积、产权归属以及居住人员的信息等,为后续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 范围:调查范围通常涵盖拆迁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和居民,不仅包括房屋的物理状况,还包括居住人员的户籍信息、家庭成员构成、实际居住情况等。这些信息对于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至关重要。
2)拆迁摸底调查中个人信息的核实
1. 核实内容:在拆迁摸底调查中,政府相关部门会核实居住人员的户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与产权人的关系等。这些信息有助于确认每户实际居住人员与产权人的关系,防止冒名顶替、虚假安置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2. 调查方式:调查方式可能包括上门走访、问卷调查、资料收集等多种形式。政府工作人员会与居民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并记录相关信息。
3)拆迁摸底调查的次数与灵活性
1. 调查次数:拆迁摸底调查的次数并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可能因项目复杂度、居民配合度、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摸底调查可能会进行一次或多次,以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灵活性:政府相关部门会根据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如果首次摸底调查能够全面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可能无需进行再次调查;但如果存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居民配合度不高的情况,则可能需要进行多次调查。
4)拆迁摸底调查中的隐私保护
1. 隐私保护原则:在拆迁摸底调查中,政府相关部门会严格遵守隐私保护原则,确保居民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调查过程中收集的信息仅用于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受到严格的法律和程序保护。
2. 居民配合义务:虽然政府相关部门会尊重居民的隐私权,但居民也有义务配合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这有助于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居民权益的有效保障。
拆迁摸底调查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政府相关部门会进行全面的调查以核实与拆迁相关的信息。在调查过程中,虽然会涉及个人信息的核实,但调查的重点在于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而非单纯针对个人进行调查。同时,政府也会严格遵守隐私保护原则,确保居民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法律分析:
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最终确认违法犯罪属实就会留下案底,无论是否受到实际处罚都会有案底的。只要承担刑事责任,都会留案底。承担行政责任,处理的公安机关也会在处理地公安机关内部留笔录等记录,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进入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房子被“不明人员”强拆后,被被拆迁人的损失该找谁要呢?其影响到的折价的拆迁补偿又该怎么办呢?
说到拆迁,经常会在新闻中看到__被拆迁户半夜被不明人员强行从房屋里拖出,随后房屋被强拆;
或者一行不明人员围追堵截被拆迁户,破坏打砸被拆迁人房屋;
甚至有不明人员强拆房屋后,直接将人掩埋在房屋下……种种触目惊心的强拆事件都指向直接的肇事者:
“不明人员”。
其实,一个地方开始拆迁后,所有人都明白这些强拆房子的“不明人员”都是拆迁地区的社会闲散人员。 也就是一些无业游民和一些有过案底的流窜人员等集聚而成。 不夸张的说,几乎每一个地区的拆迁都会有这样一群闲散的“不明人员”直接去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子。 像半夜偷拆、暴力强拆、逼拆等等这样一些事件,其一线的直接操作人员就是这些“不明人员”。 他们存在的性质有点类似于“临时工”。 就是出了事都是“临时工”干的,与政府、拆迁方无关。 为什么都是这些“不明人员”来操作房屋的拆迁事宜呢?在实践中,强拆事件大部分都涉嫌违法,且基本上都是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补偿而拒绝拆迁,被拆迁人对拆迁抵触情绪比较大。 在这样的情况下,因风险过大,拆迁的相关单位是不会直接出面操作,也不会直接和被拆迁人交涉的。 但又要达到低成本且尽快拆迁的目的,那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不明人员”就派上用场了。 “不明人员”直接进行强拆有以下优点:一、因其社会痞性,一般人对其普遍有畏惧感,所以实施强拆的成功性比较大;
二、闲散的“不明人员”居所不定,且经济来源不稳定,被拆迁人要找其赔偿非常不易;
三、“不明人员”与“临时工”的区别在于:
前者的身份是纯粹的社会闲散人员,不具有行政性质,不管违法与否,都与拆迁方没有直接关系,行为后果可由其自行承担;
四、“不明人员”将房屋强行拆除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即可大幅度的折价补偿。
而被拆迁人想要维权,因没有了房子的维权筹码,维权会显得异常艰难。 那么,问题来了:如上文所述,房子被强拆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肯定会很大程度上的受到影响。
而房子却是被“不明人员”强拆的,有侵权性质,有违法性质等,不管是哪种性质,被拆迁人的损失该找谁要呢?其影响到的折价的拆迁补偿又该怎么办呢?从大部分的拆迁事实来看,“不明人员”的违法强拆其直接“受雇”于拆迁方的相关单位。
当然,这肯定不是明面上的。 对于房屋的直接损害或者被拆迁人的人身伤害,首先当然可以找直接的实施者“不明人员”。 但是,如上文所述,要找这群“不明人员”赔偿是很困难的。 一是找不到人;二是就算找到了,被拆迁人对于这群具有涉黑性质的“不明人员”也不敢怎么样;
三是就算能怎样,这群“不明人员”大多不具备赔偿的经济支付能力。
所以,这条道很难行得通。 再加上被拆迁的房屋涉及拆迁补偿,这部分价值才是被拆迁人最大的利益。 所以,归根结底,被拆迁人应该从“不明人员”问题找到拆迁方的存在问题。 而面对“不明人士”的强拆,被拆迁人应该这样做:
切记不要以暴制暴或者直接抵抗,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至于警方出警与否都可作为后期维权的一个切入点。 当然,被拆迁人得保存好相关证据记录。 比如电话录音、强拆行为的拍照和录像等。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要查案底吗,拆迁摸底会查个人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要查案底吗现在,对拆迁的房屋要调查核实吗
内容投稿:朱翔杰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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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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