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如何土地确权,没有权属来源的土地如何确权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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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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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如何土地确权,没有权属来源的土地如何确权办理土地证

一、没有权属来源的土地如何确权办理土地证

没有权属来源的土地,可通过以下步骤确权办理土地证

1)明确土地类型与确权政策

1. 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和承包地。宅基地需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且长期使用;承包地则需核对承包信息是否完善。

2. 城镇土地:主要是国有土地,需查明土地来源是否合法,如出让方式取得,应查看土地出让合同及税费缴纳证明。

2)准备相关材料

1.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 宅基地:如宅基地审批文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 承包地:原承包合同、土地台账、二轮延包合同等。

▷ 国有土地:土地出让合同、税费缴纳证明等。

3. 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当地要求,可能还需提供申请书、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如批准文件、买卖合同、继承证明等)、村民委员会证明、乡镇政府审核材料等。

3)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1.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或当地自然资源部门。

2. 审核公示: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会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领取土地证或确权证明

1. 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会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形式的土地确权证。

2. 特殊情况处理:如因历史原因导致权属不清,需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处理小组,制定具体政策,土地使用单位或个人需提供相关历史资料,经调查核实、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二、开发商确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俗的讲就是,确权就是确定房子是谁的,有没有共有人,有没有抵押,质押,查封,有没有纠纷,能否正常交易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开发如何土地确权,没有权属来源的土地如何确权办理土地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房地产开发如何土地确权登记,房地产开发用地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法

内容投稿: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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