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地上附着物清理费用的支付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由征收方承担补偿费用,但具体支付对象为附着物所有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下从不同角度分析支付主体及流程:
1)支付主体与对象
1.征收方责任:政府或征收单位作为征收主体,需承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支付义务,确保补偿及时足额到位。
2. 补偿对象:费用直接支付给附着物所有者,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种植的果树补偿归其所有,房屋产权人获得房屋补偿。
2)补偿范围与标准
1. 补偿范围:包括建筑物(如住宅、厂房)、构筑物(如水井、道路)、其他附属设施(如大棚、电力设施)及植物(如树木、农作物)等。
2. 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采用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收益还原法确定。例如,房屋按建筑面积和结构评估,果树按树种和树龄补偿。
3)补偿流程与争议解决
1. 流程步骤:
▷ 调查登记:相关部门对附着物进行详细登记,所有者签字确认。
▷ 评估作价: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定补偿价值。
▷ 协商与协议:征收方与所有者协商补偿金额,签订协议明确支付方式。
▷ 支付补偿款: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2. 争议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时应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征地补偿方案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单位可以委托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需要补偿的物品进行清点和登记,并派员在场监督。其后,对补偿物的规格、数量,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应当作处理决定。
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后作出的行政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向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地补偿费用项包括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之后,地上附属物的归属通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征地补偿协议来明确。
通常来讲,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其合法的所有者。 在征地的过程中,征地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合法所有者的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补偿款要支付给附属物的所有者。 要是附属物存在产权方面的争议,就应该先把产权问题解决好,然后再进行征地补偿。 倘若征地单位与所有者在附属物的归属以及补偿事宜上有分歧,能够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无果的话,可以申请行政裁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地上附属物的归属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并且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以此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蒋某某与蒋某某、蒋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蒋某某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征收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设施和材料费)补偿款40200元判令归原告所有;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后原告本想领取自己的设施和材料费补偿款,但因二被告等人以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低等为由,到处进行信访,再加上二被告对原告的地面附着物(设施和材料费)补偿款也想占有,导致政府及公证处认为原告与二被告对该补偿款存在纠纷,原告一直无法领到补偿款。
案件受理费805元,减半收取403元,由原告蒋某某承担,驳回原告蒋某某的诉讼请求。
✎那坡县自然资源局、莫刚凡、那坡县人民政府等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其他行政行为案件,原告何某某梅、莫刚凡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对本案争议的地上附作物及青苗依法重新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为1196825元;
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11.原告向那坡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要求给予百大苗圃场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报告》和该局的答复意见,证明该局拒绝按照国家征地政策向原告支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征地补偿。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何某某梅、莫刚凡负担,驳回原告何某某梅、莫刚凡的诉讼请求。
✎汪某某与图们市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一审行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强制案件,汪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确认被告对原告位于石岘镇石岘村十二位承包地(0.37公顷)强制清表的行为违法。
原告认为,吉皖公司对原告承包地清表系受被告委托的行为,被告在没有与原告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清表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予以纠正。
确认被告图们市人民政府对原告汪某某承包地上附着物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违法,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图们市人民政府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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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归谁
内容投稿:金晴茹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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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