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七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农村老宅子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考虑建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及双方约定等因素。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 婚后共同建造: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翻建或购买的,该房屋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2. 婚后添附:若房屋是婚前一方建造或购买的,但婚后对该房屋进行了翻建、扩建等添附行为,且添附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那么添附部分的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 明确约定为共有:夫妻双方如有明确约定,指出房屋归双方共有,即使房屋是婚前一方建造的,也按约定处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 婚前建造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房屋是婚前一方建造或购买的,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2. 婚后继承或受赠且明确只归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了老家的房子,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房产仅归该方所有,那么该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特殊情况
农村宅基地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联。若一方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方不是,但非成员一方对建房有出资或出力,房屋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考虑宅基地所属一方在房屋分配上的权益。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建好属于一方财产
2.在婚后所建则应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老家建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具有人身属性。
但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是否为夫妻共有,要分情况判断。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在老家建了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由一方父母出资建造,且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么该房屋可能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一方在婚前就已完成建房,该房屋通常为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对房屋进行修缮、添附等增值部分,可能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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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老家建宅基地属于夫妻共有吗,在老宅基地建新房
内容投稿:熊婷
内容审核: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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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